根据技能复杂程度和就业市场急需紧缺需求,将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分为A、B、C及A+四类,分别确定不同标准的培训补贴。同时,培训后实现新就业和未实现就业的,分别按照补贴标准的110%、90%予以补贴;参训时已就业人员参加培训按照100%予以补贴。
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的通知(2024-05-09)
相关新闻:
《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2024-05-09)
新媒体&APP
重庆人社APP
微博
微信公众号
热点服务
便民数字地图
12333智能客服
政策咨询问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