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技能等级评价补贴政策,充分发挥促进就业的效果。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定背景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分别作出“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重大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健全终身技能培训制度,持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我市现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系2019年出台,2020年、2021年期间陆续印发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强化就业效果,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联合制定本《通知》。
二、《通知》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02号)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通知》。
三、《通知》明确的补贴性培训类型有哪些?
八类补贴性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含就业适应性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含岗前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项目、创业培训、求职能力实训、以工代训。
四、《通知》有什么新的培训项目?
一是设立技师培训项目,对参加相关职业(工种)培训后,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给予技师培训补贴,着力解决高技能人才培养难的问题。
二是设立劳动预备制培训,依托技工院校面向初、高中(含中职)毕业生开展1—2年的技能培训,系统提升学生就业技能。
三是设立求职能力实训,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及就业困难青年群体为重点,以“沉浸式教学、互动式体验”为特色,帮助青年群体激发就业意识,梳理自我能力,掌握求职方法,明确职业方向。
五、就业技能培训的对象范围是哪些?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简称六类人员(下同)。其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适用时间为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适用时间为毕业后一年内;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退捕渔民、去产能企业职工以及公益性岗位就业登记人员等。
六、岗位技能培训的对象范围是哪些?
企业在1年内新录用的六类人员。
七、劳动预备制培训对象范围是哪些?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含中职)毕业生,且在毕业后一年内参加培训。
八、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象范围是哪些?
以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转岗人员为主,兼顾各类技能岗位在岗员工。
九、技师培训项目对象范围是哪些?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职工,参加A类、B类及A+类职业(工种)培训后,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十、创业培训人员范围是什么?
1.产生你的企业想法(以下简称GYB)培训:六类人员;
2.创办你的企业(以下简称SYB)培训:六类人员和创业1年内的社会劳动者;
3.改善你的企业(以下简称IYB)培训:创业1年以上的社会劳动者;
4.网络创业培训:六类人员和已创业的社会劳动者。
十一、求职能力实训的人员范围是什么?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及就业困难青年群体为重点,兼顾其他未就业的青年群体。
十二、以工代训的人员范围是什么?
通过东西部劳务协作转移到山东省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我市脱贫人口。
十三、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是多少?
根据技能复杂程度和就业市场急需紧缺需求,将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分为A、B、C及A+四类,分别确定不同标准的培训补贴。同时,培训后实现新就业和未实现就业的,分别按照补贴标准的110%、90%予以补贴;参训时已就业人员参加培训按照100%予以补贴。
十四、技师培训项目补贴标准是多少?
对于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职工,参加A类、B类及A+类职业(工种)培训后,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分别给予个人2500元/人、3000元/人培训补贴。培训时长50课时,承训机构为我市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企业培训中心、公共实训中心。
十五、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政策是什么?
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150元/人的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初级工(五级)200/人、中级工(四级)250元/人、高级工(三级)300元/人、技师(二级)4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元/人的补贴。其中,纳入A类、A+类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上浮30%。A类、A+类职业(工种)目录定期更新,请关注市人力社保局官网查询了解。
十六、线上培训有补贴吗?
职业技能培训的一部分课程可以通过线上培训开展,线上培训一般不超过总学时的30%,补贴标准为10元/人课时。部分知识型技能工种,经评估后可适当扩大线上培训学时占比。
十七、重点群体培训有生活费补贴吗?
脱贫人口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不含企业职工、公益性岗位人员、在校学生等),在线下培训期间,按照17元/人课时的标准,给予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最长不超过180课时,补贴资金直补个人,与失业保险待遇不同时享受。
十八、有哪些培训便利措施?
实施弹性学制,支持各类参训人员特别是企业职工,通过周末班、夜间班、工余班和线上培训,解决工学矛盾问题。岗位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项目的部分实训课程可采取跟班见习、岗位实训、顶岗作业等形式完成,不具备监控、打卡条件的可采用企业承诺、培训日志等形式。
十九、培训管理有什么要求?
基于“数字人社”数据比对、风险防控等功能,优化“智能就业培训平台”,实现培训对象自动识别、培训补贴系统生成、培训过程精准监管,打通培训需求端、用工需求端和培训供给端继,优化过程监管模式,提高培训便利度和可及性。
二十、如何报名参加培训?
文件印发之后执行,由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办。可通过“重庆就业”微信小程序或登录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cqjy/zxpx/cqzypx/进入重庆智能就业培训平台报名参加相关培训,也可到所在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咨询报名。劳动者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渝职聘”,选培训、提技能、促就业。
二十一、政策咨询部门及电话
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咨询电话023-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