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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职工张某,从事清洁工工作,公司已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8月X日11时左右,张某在完成公司园区人行步道清扫后突发意识障碍致晕倒。随即被送往该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职业性中暑(热射病),经社保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张某在该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是否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日期: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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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急性职业病医疗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中暑(热射病)属于急性职业病之列,张某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后被认定为工伤,其在该市人民医院接受抢救治疗的医疗救治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内的,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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