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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金牌职业经理人”遴选的通知
日期: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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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金牌职业经理人”遴选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为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市首位战略,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催生新质生产力,完善人才创新创业全周期服务体系,经研究,决定遴选“金牌职业经理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聚焦服务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在促进人才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突出实绩的专业人员。2025遴选人数为10名左右。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美德,无行业不良记录,无犯罪记录。

3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初创企业的经营管理辅导工作,能够提供长期、实质性的经营管理支持和指导,陪伴初创企业成长。

4.具有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大学本科。

(二)工作经历条件

至少满足以下一项工作经历条件要求:

1具有5年以上成功的自主创业经验,作为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在创业项目中担任关键角色并取得显著的商业成效,能够从实战角度为企业提供有价值的指导。

2具有5年以上中大型企业高层管理岗位工作经验,熟悉企业运营管理的各个环节,独立主导过或参与过多个成功的企业管理项目或业务增长实例,经营业绩显著。

(三)核心能力条件

1在渝担任科技型企业高层管理职务,积极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在技术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运营管理和资金风控、质量风控、市场风控等方面构建先进模式,并取得突出实绩。

22年直接带领企业持续备案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或上市企业,企业连续两年销售收入增长20%以上。

三、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核实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审核完成后统一报市人力社保局。

符合条件的市级入库职业经理人可自行申报,填报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市人力社保局。

(二)资格审查

市人力社保局依据遴选条件对遴选推荐人员的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审。

(三)组织评审

市人力社保局组建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入选人员材料进行联合评审,拟定入选建议人选,提请市人力社保局召开党组会审定

(四)社会公示

市人力社保局在官方网站公示遴选入选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确定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并按程序备案后,正式纳入“金牌职业经理人”。市人力社保局与“金牌职业经理人”签订目标任务书,并颁发证书。

四、主要职责

1按目标任务书设定目标,为企业在生产经营、市场拓展和管理团队建设等方面提供服务,持续推动企业发展。

2利用自身资源对接产业链,带领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

3人才创新创业工作建言献策

4.服从“金牌职业经理人”管理要求,按规定报送工作情况。

五、激励约束

(一)支持措施

“金牌职业经理人”纳入重庆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范畴,并享受相应服务;除享受《重庆市人才创新创业“金牌陪跑人”队伍建设方案》(渝人社〔2025220号)规定的支持举措外,还享受以下支持措施:

1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重庆市创业导师聘任人选。

2对服务业绩突出的“金牌职业经理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市级有关人才项目。

(二)入选管理

严格按照入选条件和程序开展遴选,确保入选的金牌职业经理人具备过硬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1签订目标任务书。按照市级人才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入选的“金牌职业经理人”与市人力社保局签订目标任务书,参照核心能力条件的内容模块,明确入选三年期的目标任务。

2.科学评估成绩。市人力社保局定期跟踪“金牌职业经理人”工作进展和服务效果;每年实地了解“金牌职业经理人”年度工作情况,三年后对“金牌职业经理人”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评估。

存在以下情形时,应适时退出:

1年度目标未通过

2)三年评估未通过的;

3)三年离职离渝的;

4存在违法犯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职业操守、学术道德等其他情况的

5存在其它负面情形,不宜继续担任“金牌职业经理人”的。

3推广宣传典型。市人力社保局适时择优对“金牌职业经理人”开展宣传推介,形成示范效应。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金牌职业经理人”遴选工作,将其作为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的重要途径,切实做好推荐。

(二)严格把关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初审流程进行推荐,确保推荐遴选对象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优秀性。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并对所在用人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三)材料报送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630日前,将推荐材料包括《重庆市人才创新创业“金牌职业经理人”申报表》(见附1)、遴选对象相关申报证明材料(见附2)等通过电子邮件打包发送至市人力社保局邮箱lq@cqhrsp.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市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梅岩

联系电话:88979262

1.重庆市人才创新创业金牌职业经理人”申报

2申报佐证材料清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62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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