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博士后择优分档资助实施细则》
政策解读
为推动建立博士后择优分档资助机制,加快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重庆市博士后择优分档资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博士后资助政策。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实施细则》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对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加快建设创新强市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博士后市级资助的择优分档资助机制,突出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进一步激发博士后人才创造活力,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有利于提升博士后资助的适配度。推动建立分级分档的差异化资助方式,依据研究能力和实际贡献匹配对应资助,避免“大水漫灌”“撒大网”式资助模式,实现与博士后人才实际状况精准匹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有利于提升博士后资助的导向性。聚焦重庆“416”科技创新布局、“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建设现实需求,以择优资助为杠杆,鼓励引导博士后人才向重点科创主战场、支柱主导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汇集,将更加有效地推动博士后人才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
有利于提升博士后资助的便利性。整合现有博士后资助事项,对申报、评审、拨付、使用等环节系统性归集优化,规范范围时段,精简资料填报,压缩评审频次,有效简化了博士后项目申报,让博士后人员将更多精力投入科研工作中。
二、《实施细则》制定的依据文件是什么?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91号)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资助原则是什么?
坚持服务发展原则,围绕国家战略和我市“416”科创布局、“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等发展所需进行资助引导。
坚持竞争择优原则,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和贡献为评价导向,优中选优确定资助对象。
坚持统筹兼顾原则,结合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自然科学与人文社科等领域人才发展差异化需求,动态调整优化资助结构。
四、《实施细则》适用对象有哪些?
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设立,由我市进行管理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批准设立的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其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五、我市博士后资助项目、档次及资助经费是如何设置的?
《实施细则》中资助分为在站分档资助、出站接续资助、设站单位资助三类资助,其中在站资助分为 A、B、C三个档位资助,资助标准分别为每人60万元、24万元、10万元;出站接续资助标准为15万元;设站单位资助为50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资助类型 |
项目名称 |
资助标准 |
遴选方式 |
|
(万元/人) | ||||
|
1 |
在站资助 |
在站资助A档 |
60 |
竞争择优 |
|
2 |
在站资助B档 |
24 |
竞争择优 | |
|
3 |
在站资助C档 |
10 |
竞争择优 | |
|
4 |
出站接续资助 |
博士后出站接续培养项目 |
15 |
竞争择优 |
|
5 |
设站单位资助 |
国家站设站资助 |
50 |
满足资助条件 |
六、新旧政策之间如何进行衔接?
(一)《实施细则》施行前进站的博士后,日常资助仍按照渝人社发〔2020〕70号文件执行,具体标准为16万元/人・两年。符合分档资助条件的博士后,还可申报分档资助,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资助。
举例:张某,于2026年3月1日(细则实施前)进站,可享受16万元/人·2年的日常资助。2026年择优分档资助启动申报后,张某可进行申报,若入选A或B档资助,则按照对应资助标准享受资助,不叠加享受原16万元/人的日常资助;若未入选A或B档资助,则不纳入市级分档资助范围。
(二)《实施细则》施行前已出站并符合原“出站留渝资助”申报条件的,仍按照渝人社发〔2020〕70号文件执行。
(三)《实施细则》施行后进站和出站的博士后,出站时均按照出站接续培养的政策要求执行。
七、重庆市级资助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是否叠加?
(一)已入选国家博士后重点专项资助(引进、派出)、国家博士后资助计划A档(国家博新)、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等专项支持计划的,不再进行市级择优分档重复资助。
(二)博士后已入选国家博士后资助计划B、C档的,可按照就高资助的原则申报市级A档资助;入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特别资助的博士后,可正常申报市级择优分档资助。
举例1:刘某,入选了国家博士后资助计划B档资助(36万元/人),2026年择优分档资助启动申报后,刘某可进行申报。若入选市级A档资助(60万元/人),则由市级按照差额兑现24万元资助经费(60万元-36万元);若未入选市级A档资助,则不纳入市级分档资助范围。
举例2:李某,入选了国家博士后资助计划C档资助(24万元/人),2026年择优分档资助启动申报后,李某可进行申报。若入选市级A档资助(60万元/人),则由市级按照差额兑现36万元资助经费(60万元-24万元);若未入选市级A档资助,则不纳入市级分档资助范围。
八、分档资助按照什么程序进行申报、评审和资助?
市人力社保局每年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申报通知,就申报条件、组织流程、遴选指标、时序进度和有关要求等做出细化安排,分步组织实施。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通过“渝快办”或“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项目申报。市人力社保局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专家评审方式择优确定拟资助对象和档次,面向社会公示后按流程发文实施。
当年1月1日—12月31日新进站的博士后,可在次年进行在站分档资助的申报,市博管办完成评审后公布各档次入选人员名单,一次性划拨资助经费。每人每站可申报一次分档资助。
九、《实施细则》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实施细则》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十、政策解释部门和联系方式
政策解释部门: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8815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