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重庆市工程技术应急专业职称申报条件》,对应急专业高、中、初等各级职称申报条件进行了明确,以进一步推进职称改革,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和选拔我市应急专业技术人才。
一、为什么要制定应急专业职称申报条件?
人才作为发展创新的第一资源,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核心支点。长期以来,我市应急专业领域缺乏系统规范的人才水平和能力评价,严重制约了发展。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特点于一体,安全风险点多面广、自然灾害种类多,经过多年实践,聚集了一批长期从事应急工作、能力和业绩显著的专业人才,目前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应急工程、安全工程从业人员约为5万人,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人员1.5万余人,每年院校应急工程、安全工程毕业生超过2000人,应急专业人才数量呈现持续增长趋势,随着应急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迫切需要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和制度。
二、条件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1.《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
5.《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6.《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三、条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主要对应急专业的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条件进行明确,重点明确申报各级职称的学历、工作年限等基本要求和专业能力、业绩条件及破格条件等能力业绩要求。
四、哪些人可以申报?
重庆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从事应急工程、安全工程专业相关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五、应急专业职称有哪些层级?
工程技术应急专业职称设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对应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六、该类职称申报条件有什么特点?
(一)唯才是举,导向鲜明
应急专业作为偏重应用型、实践性的专业,申报条件的制定注重成果应用导向,坚决破除“四唯”倾向,不将学历、资历、论文、奖项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条件,突出技术性、实践性、创新性,树立以绩论英雄、按实际水平定职称的新评价标准。
(二)遵循规律,科学评价
遵循应急人才成长规律和不同发展阶段职业特点,建立科学分类、合理多元的评价体系,因地制宜设置专业能力与业绩条件两大类要求,每大类又分别设置若干项具体条件,同时条件设置上更加重视成果转化、个人业绩能力等实际成效,强化责任意识、弘扬科学精神,减少急功近利、浮夸张扬,引导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的制度环境。
(三)服务发展,开放创新
围绕重庆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对应急专业人才的需求,创新设置以运用实践为导向的业绩条件,激发应急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引导提升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七、应急专业职称如何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向重庆市工程技术应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市应急局)申报评审,具体申报时间及要求可查阅当年评审通知,评委会联系电话:023-63218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