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贷款额度一般不高于我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缴费金额,具体贷款额度由承办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
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重庆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渝保贷”惠民行动的通知(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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