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欠薪信用监管办法》主要内容是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将工资支付信用等级纳入信用主体信用记录,根据拖欠工资的人数、金额、发生频次、社会影响等,将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明确信用记录的归集、认定和修复,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对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主要负责人在评比表彰、政策优惠、政府采购、日常监管等方面对应开展激励或惩戒。
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治理欠薪信用监管办法的通知(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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