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是新招用重庆籍农民工,并按规定在市内为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农民工须2025年1月1日至招用前,在市内无用人单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不含补缴2025年1月1日前的社保)。补贴标准是给予企业500元/人一次性补贴(其中,城口县、丰都县、忠县、垫江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12个县制造业企业按2000元/人补贴)。
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农民工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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