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开发并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用于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对开发岗位的用人单位给予一定补贴。
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社保补贴等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通知(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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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调整社保补贴等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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