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依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明确,工伤定点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待遇核定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基金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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