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落实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
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科技部门,有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重庆市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才〔2022〕179号)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在重庆市开展为期2年相关试点工作,请各区县、有关单位抓好落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人才申报确认。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企事业单位外籍人才有关情况排查,加强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工作。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向市人力社保局报送书面申请(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市人力社保局自受理纸质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向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反馈审核结果,对审核通过的出具《重庆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确认函》。
二、做好有关情况报送。按照有关规定将外籍“高精尖缺”人才纳入市级和本地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分层分类提供有关人才服务,提供相关便利措施,为持有《重庆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确认函》的外国人才申请办理来华工作许可提供“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服务。区县(自治县)科技部门会同人社部门于每年6月15日、12月15日前向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分别报送半年工作情况和成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市人力社保局
王国宇,电话:88152598;传真:88979818;
电子邮件:rsjldc@163.com
(二)市科技局
郭培源,电话:67183885;传真:67183905;
电子邮件:352192977@qq.com
附件:重庆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申请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