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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推进东西部人社协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2-12-26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综合处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关于进一步推进东西部人社协作的通知》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2〕35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发展改革委、乡村振兴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经济运行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发展改革局、农林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人社部门在东西部协作中的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东西部人社协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7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发展改革、乡村振兴部门要主动与山东相关对口部门加强对接交流、协调联动,推进协作创新,切实提高鲁渝人社协作质量。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要在山东对口地市建立综合性务工服务站(点),进一步强化输出输入联络对接。强化与其他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商会组织、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各方支持,加强资源集聚、政策集成,形成工作合力。

    二、优化就业服务。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发挥劳务经纪人的作用,进一步摸排、动态掌握我市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就业意愿,分类开展帮扶。有外出就业意愿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动员赴山东就业。有就近就业意愿的,采取鲁资企业招聘、就业帮扶车间及基地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提供就近就业岗位。有培训意愿的,积极联合山东对口地市组织开展技能培训。

    三、丰富协作内容。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持续实施鲁渝劳务品牌领军人才培育工程,进一步深化双方劳务品牌合作交流。充分发挥鲁渝乡村振兴人才发展基金作用,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项目。要不断拓展协作领域,着力形成集劳务协作、品牌打造、技能培训、就业帮扶车间和帮扶基地建设、技工院校建设、人才交流于一体的鲁渝人社协作新局面,提高结对帮扶的深度和广度。

    四、及时报送情况。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牵头梳理总结鲁渝人社协作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并及时报送市人力社保局。每年6月30日前、12月10日前分别报一次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验做法随时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人力社保局苏熠珣,88633768;市发展改革委陈雪,67575712;市乡村振兴局葛洛雅柯,67911361。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综合处

    2022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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