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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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4个部门

关于印发《构建留学回国人才“一站式”

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渝人社规〔2026〕9号

各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有关部门、万盛经开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构建留学回国人才“一站式”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重庆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重庆欧美同学会(重庆留学人员联谊会)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2026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构建留学回国人才“一站式”

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改革部署要求,强化数字赋能,推进多跨协同,构建留学回国人才“一站式”服务体系,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动态更新的留学回国人员数据库。落实留学人员信息统计调查制度,每年集中开展1次调查统计,完善留学回国人员基础数据。用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国有企业员工管理系统、流动人才档案管理系统等数据资源,动态更新留学回国人员数据。依托全市社会保险参保数据库、劳动力资源数据库以及市内中外合作办学数据、出国(境)金融服务数据、外汇监管机构账户等关联数据资源,开展数据清洗比对。坚持“建管用”并重,强化留学回国人员数据安全风险防范,延展构建人才库、政策库、成果库,实现留学人员精准数字画像、政策智能推送和岗位精准匹配。

二、打造线上线下“一站式”便捷服务平台。建成“重庆市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一件事”线上服务平台,纳入“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窗。服务平台集成项目申报、就业创业、人才认定、服务快办、留创园管理、海外留学、金融服务等功能场景,提供企业开办、档案转接、职称评审等40项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以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入境服务中心、重庆市人才服务港、“15+5”人社便民服务圈、留学人员创业园等为服务站点,为留学回国人才提供线下“一站式”便捷服务。到2027年底,力争线上线下累计实现服务10万人次以上。

三、常态化开展留学回国人才评价认定。依托教育部在渝开展的留学服务试点改革,更好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人才存档等服务。优化“目录+计分”人才认定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才赋予人才服务码。畅通留学回国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来渝工作5年内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支持持有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的留学回国人才便利执业,鼓励留学人才申请注册国际认可的工程师、会计师等专业资格。

四、支持留学回国人才同等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将留学回国人才纳入全市统一的就业政策体系,按规定享受国内高校毕业生同等的招聘(录)条件,每年举办留学回国人才专项招聘会。联动数字重庆“渝悦·就业”、就业见习管理系统等应用,构建留学人才岗位需求信息库,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企业吸纳类、技能培训类、就业见习类、创业扶持类等政策支持。重点面向外资、外贸、外投等领域企业,5年内定点联系100个左右留学回国人才就业见习单位,提供1000个以上实习见习岗位。面向海外引才需求强的企事业单位,会同市科协新建一批海智工作站。加大海外人才留渝来渝集聚力度,支持重点单位、重大平台集聚顶尖留学回国人才来渝创新创业,按规定享受科研经费、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支持。

五、每年择优资助一批创新创业项目。深入实施“重庆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计划”,围绕“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需求,加大对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领域倾斜力度,每年遴选资助100个以上创业创新项目,其中创业项目最高可给予50万元/个资助经费。加大留学回国人才项目选拔推荐力度,争取更多项目入选“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进一步强化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项目资助绩效评估。

六、定期举办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坚持“以赛促创、以赛促融、以赛促引”,定期举办重庆市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促进优秀项目及人才脱颖而出。依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海外赤子创新创业项目交流对接大会”品牌项目,促进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推动海内外创新创业成果在成渝地区转化落地,促进人才区域内外交流合作。依托中国·重庆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等,打造留学回国人才投融资路演平台,促进获奖项目成果转化应用。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开展“最具潜力的留创企业”等选拔推荐,助力留创企业宣传推广。

七、推动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提档升级。支持两江新区、西部(重庆)科学城2个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更好发挥龙头作用,探索共建欧美同学会西南海创中心、渝港留创园等,带动留创园提质发展,每年对发挥作用明显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给予一定运行经费奖励。依托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鼓励高校参与留创园建设。组建留学人员创业园服务联盟,每年向留学回国人才提供免费创业工位1000个以上。每年举办“留创导师走进留创园”“留学回国人才成长营”等活动,助力留学人才创新创业。引导技术经理人、职业经理人、投资经理人、孵化器管理人等“陪跑人”为留学回国人才提供成果转移转化、融资需求、企业管理运营、企业孵化培育等方面服务。

八、拓展丰富留学回国人才金融服务。留学回国人才在我市创业的,可按规定申请个人最高5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的50%贴息及最高0.5%/年担保费补贴。探索设立“海创贷”,对在我市持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保和税款、信用良好的留学人才创办的小微企业,提供50万至200万元的纯信用贷款。探索设立“海创险”,鼓励为留学回国创新创业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建立保险保障计划。对在国家级、省部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且于获奖后12个月内在我市转化落地的项目,纳入我市种子投资基金等支持范围。

九、支持留学回国人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建立留学回国人才首次参保“绿色通道”,组织社保规划师对留学回国人才进行量身定制服务,提供参保和转移接续便捷服务。支持留学回国人才使用社保卡“一卡通”,持卡享受银联跨境支付结算、境外取现消费等服务。留学回国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按规定在渝参加社会保险,可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来渝创业的留学回国人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保留出国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包括高层次留学人才在内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

十、持续提升留学回国人才服务保障能力。落实“新重庆人才服务”制度,将符合“新重庆人才卡”条件的留学回国人才服务纳入全市“渝才荟”服务体系,持卡人可享受看病就医、交通出行、旅游观光等服务政策。探索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设立留学回国人才档案专库,提供档案保管、整理、使用等方面专属服务。已加入外籍的留学回国人才持有效签证入境,从事投资创业和科研经贸等活动的,可以换发多次出入境签证证件。提升国际化人才服务能力,支持建设国际人才社区、国际医院等,优化国际学校布局,探索构建“类海外”生活环境。

十一、引导留学回国人才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党组织凝聚留学回国人才作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国情研修、休假疗养、服务基层、建言献策等活动,促进留学回国人才全面了解党情、国情、社情、民情,强化对留学人才的政治引导,持续激发爱国奋斗热情。支持留学回国人才申报政府特殊津贴、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项目,参评“新重庆杰出人才奖”等奖项。打造“留在巴渝”系列品牌活动,定期举办留学回国人才联谊交流、创新创业经验分享等活动,加强与海外留学生组织和留学人才的联系沟通。联合重庆欧美同学会共同打造“留学青年四海说”宣介项目,讲好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创造的故事,挖掘服务留学回国人才典型案例。

十二、健全留学回国人才服务工作协同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组织、人力社保、科技、教育、公安、外事、金融、医保、海关等部门参与的留学回国人才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重大事项。重庆欧美同学会、市侨联等社会团体协同做好留学人才回国联系服务工作。市级相关部门依托川渝协作、鲁渝协作以及渝港、渝澳合作,深化人才领域合作交流。各区县(自治县)、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留学回国人才服务工作,做优做实引、育、留、用、服等关键环节,营造留学回国人才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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