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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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关于实施

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9〕13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团委,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团工委,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3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长期失业青年的就业帮扶,增强职业素养和就业意愿,提高劳动参与率,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决策部署,聚焦长期失业青年群体,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综合运用指导服务和政策激励,着力激发青年就业内生动力,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帮助他们更好适应和融入就业市场,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保持就业局势平稳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计划主题

就业启航,梦想扬帆。

三、目标任务

将16-35岁有劳动能力、失业一年以上的青年纳入计划,建立健全覆盖求职创业全过程的帮扶机制,帮助失业青年转变就业观念,着力调动失业青年就业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确保有需要的失业青年都能得到相应政策扶持和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其理性择业,积极就业,爱岗敬业。

四、主要措施

(一)摸清基本情况,健全信息台账。各区县(自治县)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共青团基层组织等,对辖区失业青年开展定向摸排登记,了解掌握其家庭情况、失业原因、求职意向、技能水平等基本信息,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计划范围。要依托重庆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的失业青年实名信息数据库,准确记录其就业失业状态、就业帮扶、政策落实等情况,做到实时更新、动态管理。要推进与其他部门的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全面掌握失业青年状况。

(二)开展实践活动,强化职业指导。各区县(自治县)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青年之家、青年活动中心等平台,开展青年喜欢的志愿服务、主题展览、团体职业指导等实践活动,引导失业青年走出家门,主动与社会接触交往。要将劳动精神、奋斗意识融入实践活动,引导失业青年自强自立,以务实理性的态度面对就业遇到的困难。开展职业体验活动,组织失业青年参观人力资源市场、技工院校、就业见习基地和企业园区,感受工作氛围,增强职业认知。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导师、人力资源服务专家、知名企业家等专业力量共同参与各类活动,现场指导解答失业青年求职困惑,帮助树立就业信心,增强就业主动性。对有求职意愿的开展一次职业素质测评,量身定制一份“就业启航计划书”,视情组织家长共同参与指导,帮助失业青年合理确定职业定位,积极理性求职。

(三)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各区县(自治县)要将有培训意愿的失业青年组织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根据其能力水平和就业意向,有针对性地提供培训项目,使之至少掌握一种专项技能。结合青年特点探索开展职业训练营、就业训练工场等多种形式培训,增强青年就业技能水平。鼓励企业招收失业青年成为新型学徒,对符合条件的提供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对希望接受技能教育的,推荐就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对缺乏工作经历的,优先提供就业见习机会,帮助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岗位适应能力,并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四)激发创业热情,促进成功创业。各区县(自治县)要以“渝创渝新”创业促进行动计划为引领,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失业青年参观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众创空间,观摩创业大赛、创业路演活动,感受创业氛围,激发创业源动力。开展创业创新培训,根据其创业意向、创业领域等,提供创业素质培养、企业经营管理、创业模拟实践等课程,帮助提升创业能力。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失业青年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助等支持,降低创业成本。发挥公益性创业组织作用,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机构参与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为创业青年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服务。组织开展“中国创翼”“创青春”“渝创渝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引导有创业意愿的失业青年参与其中,搭建项目与资金、技术、市场对接的平台,切实提高创业比例和创业成功率。

(五)实施重点帮扶,兜牢就业底线。各区县(自治县)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失业青年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建立专门台账,“一对一”开展结对帮扶,综合运用多种措施和手段,帮助融入市场就业。根据失业困难青年自身情况和求职方向,提供专门的职业指导和心理咨询服务,组织参加专场招聘活动,优先向企业推荐,并按规定落实定额减免税费、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建立就业回访制度,依托各级团组织直接联系青年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调查回访,跟踪了解青年就业情况、工作生活困难、意见诉求等,积极帮助解决,促进稳定就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青年就业关系民生改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区县(自治县)要把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作为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加强协调联动,科学调配资源,推动计划取得实效。人力社保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失业青年登记管理服务,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共青团要充分发挥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动员失业青年参与计划,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发动各级团组织力量共同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二)加强服务保障,提供多元服务。各区县(自治县)要动员一批熟悉青年情况、经验丰富的就业创业领域专家、企事业单位人事主管、优秀创业典型、社区(村)工作者等,组建一支“启航导师”队伍,提供专业服务力量。要将服务力量下沉,统筹利用基层平台、社区网点等资源,建立完善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代理服务、远程服务等便民措施,为失业青年在家门口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要广泛动员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参与,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给予支持,为失业青年提供多元化、全方位服务保障。

(三)强化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县(自治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持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报道,让失业青年知晓计划内容并积极参与。要大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创新宣传手段,提升宣传效果,促进失业青年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要注重挖掘、树立一批失业青年通过计划成功就业创业的典型,引导失业青年通过劳动实现自我价值,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支持青年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由人力社保部门负责调度汇总,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于每年6月和12月填写《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当月底前内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每年12月底,同时报送当年计划实施情况总结。

市人力社保局

联 系 人:刘路

联系电话:88633908 88633905(传真)

电子邮箱:cqjyc2012@163.com

团市委

联 系 人:马玄

联系电话:63855461

 

附件: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2019年11月11日  

 

附件

 

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单位:人

项目

上期结转

失业青年

本期新增

失业青年

实现

就业

自主

创业

本期实有

失业青年

 

参加培训

参加见习

无就业意愿

序号

1

2

3

4

5

6

7

8

人数

 

 

 

 

 

 

 

 

          单位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每半年报送一次。

2.本表统计对象为有劳动能力、失业一年以上的青年,包含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来本地求职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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