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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一答:重庆市“三支一扶”计划政策解读(文字版)
日期: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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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是“三支一扶”计划?

    答:“三支一扶”计划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林草局、共青团中央联合实施的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第四轮期间(2021—2025年),全国每年将选派3.2万名左右,累计选派16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工作。我市在第四轮期间将累计选派3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对象有哪些?

    答:招募对象为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取得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含专项招募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报考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基本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能胜任基层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招募岗位相关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要符合招募简章中规定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要求。

    4、哪些人员不得参加“三支一扶”招募考试?

    答: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在岗“三支一扶”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参加招募的人员。

    5、报考我市“三支一扶”是否有学历、专业限制

    答: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取得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学历、专业要求见当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

    6、技工院校毕业生能否报考“三支一扶”计划?

    答:技工院校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招募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招募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主要从事什么工作

    答:支教主要在基层幼儿园、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支农主要在基层从事农业、水利、林业等相关工作;支医主要在基层卫生院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帮扶乡村振兴主要在基层从事就业、社保、文化等社会经济事务发展管理服务工作。

    8、报考年龄有没有限制?

    答:专科、本科高校毕业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下。

    9、哪些人员在报考“三支一扶”计划时可享受优惠政策?

    答:报考户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招募岗位的零就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本人残疾的考生(后简称“三类考生”),凡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面试比例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的,不占招募岗位名额,直接进入面试;面试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的,直接进入体检。同时,这“三类考生”可享受考务费退费的优惠政策。进入递补、调剂的“三类考生”不再享受“不占招募岗位名额,直接进入面试”等优惠政策。

    10、“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服务期是多长时间?

    答:“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期一般为2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留岗延续。

    11、“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重庆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上半年,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调剂、公示、派遣等程序,所有流程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12、“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是否和服务单位签订相关协议书?

    答:“三支一扶”人员在统一派遣后,与所在服务单位、区县“三支一扶”办签订三方协议书。协议一式三份,“三支一扶”人员本人、服务单位、区县“三支一扶”办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13、“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间的待遇怎么样?

    答:“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根据物价、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等动态调整。

    14、“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间社会保险如何缴纳?

    答:自报到当月起,“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5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区县(自治县)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三支一扶”人员个人承担。

    15、“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

    答: “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由区县(自治县)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三支一扶”人员个人承担。

    16、“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是否有安家补助?

    答: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17、“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专项经费标准是多少?如何发放?

    答:《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1〕96号)和《补充通知》(财社〔2021〕200号)明确规定,各省、自治州、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给予重庆地区“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万元,主要用于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费用补助,由中央财政统一拨付给地方财政。

    18、“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还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在乡镇服务的可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各区县(自治县)和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

    19、服务期间是否可调整服务单位和工作岗位?

    答:“三支一扶”人员一般安排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在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得借调到上级单位帮助工作,服务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

    20、“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户口、人事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怎么管理? 

    答:“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户口可由服务单位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统一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三支一扶”人员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并按照当地党员、团员的标准按时交纳党费、团费。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基层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21、“三支一扶”人员请休假制度如何执行?

    答:“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规定享受国家各类法定休假,由服务单位参照该单位同类人员的标准计算。“三支一扶”人员因事、因病请假按服务单位的请假制度执行。

    22、“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如何终止协议?

    答:“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服务单位各项制度,不适合继续从事“三支一扶”服务的,经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终止其“三支一扶”服务资格。“三支一扶”人员本人申请终止服务的,应当提前15日向服务单位及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服务单位及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离开服务岗位。离开服务岗位前,应当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

    23、“三支一扶”人员可以参加哪些培训?

    答:重庆市将深入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市人力社保局统筹推进岗前、在岗和离岗前培训工作,确保服务期内人员应训尽训。各区县(自治县)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对口交流、跟班学习、调查研究等活动,提高培训质效。服务单位强化专业培训,将专业技术岗位的“三支一扶”人员纳入相关行业人才培训范围。

    24、“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培训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答:重庆市安排“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参加脱产培训应不少于5天,所有培训经费由市级以上财政保障。

    25、“三支一扶”人员有哪些成长通道?

    答:重庆市坚持培养与使用并重,注重强化岗位锻炼,要求各区县(自治县)要关心重视“三支一扶”人员的成长,鼓励每个接收“三支一扶”人员的基层单位从服务人员中择优选拔兼任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等。

    26、支医人员可否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答: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支医人员,凭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区县卫生健康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27、对服务期“三支一扶”人员有哪些考核要求?

    答:“三支一扶”人员应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事假原则上每次不超过15天,一年内累计不超过30天。各区县(自治县)、各服务单位要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日常、年度和期满考核工作,对承担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可开展专项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28、“三支一扶”人员期满后“考编”有没有优惠政策?

    答:2022—2027年,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各区县(自治县)原则上应拿出不低于当年“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实际招募数的90%进行专项招聘,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

    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按程序报批后,考核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考录招聘优惠政策。

    29、“三支一扶”人员期满后继续学习深造有没有优惠政策?

    答: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0、“三支一扶”人员在职称申报方面有没有优惠政策?

    答:对扎根基层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职称评定、人才项目选拔、进修学习等方面优先考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依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31、“三支一扶”人员在创业方面享有哪些政策?

    答:“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可享受由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创业方面的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2、“三支一扶”人员在就业方面享有哪些政策?

    答:“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免费享受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公共服务。对就业困难的,各区县(自治县)将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

    33、服务期满后“三支一扶”人员的工龄计算等问题?

    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被本市国有单位录用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评聘专业技术职称时,其参加“三支一扶”的服务年限可计入基层工作经历,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

    34、重庆市“三支一扶”计划的政策及其他相关内容,可以在哪里查询?

    答:有关政策问题请查阅《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24号)。有关招募考务等问题可查阅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人事考试”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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