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职称”申报条件按照现行的《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条件》(渝人社发〔2023〕57号)执行,没有拔高或降低申报条件,确保政策连续性。此外为充分体现对长期扎根乡村教育教师的政策关怀,《关于实行乡村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提出对在乡村学校累计任教满25年,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满2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不受学历限制,优先申报副高级职称并使用“定向岗位”。对在乡村学校累计任教满20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副高级职称并使用“定向岗位”。
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乡村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实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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