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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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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新取得高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6100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业、科研单位、高校及有关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人事(组织、干部)处(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加快人才自主培养,决定对2025度全市新取得高级职称专技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等,专业技术人才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主要内容结合教育、卫生技术、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经济专业等行业领域专业特点,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分专业领域进行授课,着力强化政治思想引领,大力培养一支能够支撑和引领现代化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有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训对象

全市2025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2024年度取得高级职称但未参训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用,培训费由市财政统一保障。

四、培训时间

202687日—1130日。

五、课程安排

课程按行业领域分类进行授课,学员灵活选择上课时间,线上签到,自主学习(课程安排见附件1)。

、有关说明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是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项目。全市企事业单位,应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情况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绩效、聘用等管理体系中,夯实继续教育结果应用机制。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切实做到政策宣传到位人员调训到位参训督导到位结果使用到位

(二)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本区县(自治县)、本行业的相关人员按时参训在调训时间之前退休或调离重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参加岗前培训,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将相应文件的复印件报市人力社保局留存。培训承办单位要加强培训效果评估,严格教学管理,确保达到培训目的

统筹推进,形成合力。新取得高级职称人员由市人社局统筹安排,集中调训新取得中级职称人员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可参照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方式,所需经费按原经费渠道给予保障。鼓励地方、部门、用人单位和个人等多渠道资金支持。

)强化纪律,确保质量。各参训学员要主动克服工学矛盾,自觉遵守培训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课程安排参训不参加者,将实名通报各区县和行业主管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送培单位和参训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抽检督查,确保培训质量。

、联系方式

24小时服务电话4000239229

联系人:谢老师   8897933317823531481

        张老师   8895823517353134470

附件:1课程安排表

2.线上培训学习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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