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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119消防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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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消防救援局

关于开展全国119消防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2026273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消防救援局(支队、大队),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消防救援局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消防救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展示消防救援事业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消防救援事业、参与消防救援工作的积极性,激励消防救援队伍广大指战员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全国119消防奖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65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我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由该队伍统一管理指挥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所属建制单位;我市依法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为执行专项任务临时成立的工作集体。

2.全国119消防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我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由该队伍统一管理指挥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连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指战员(截至20266月);其他参与、从事消防工作的我市市民。

3.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范围:我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由该队伍统一管理指挥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连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指战员(截至20266月)。

一般不同时表彰集体和该集体中的个人。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且享受待遇的人员,除有新的重大贡献外,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名额

1表彰名额: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120个,全国119消防先进个人160名,中国消防忠诚卫士20名。

2推荐名额: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表彰31个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31名全国119消防先进个人、20名中国消防忠诚卫士,实行差额推荐;社会面表彰89个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129名全国119消防先进个人,实行等额推荐。我市推荐名额为先进集体3个,其中社会面2个、队伍内1个;先进个人4名,其中社会面3名、队伍内1名;中国消防忠诚卫士1名。评选范围内的社会面各单位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个人参评,队伍内各单位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1名先进个人或1名忠诚卫士参评,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参评。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消防救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领导班子协同高效,贯彻民主集中制,勇于改革创新,敢于探索实践,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并取得显著成绩。近5年来本单位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领导班子成员无违纪违法行为。

1.队伍内的集体,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坚决贯彻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消防事业改革发展,依法履行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职责,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贡献突出,在队伍内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2)坚持纪律部队建设标准,基层基础扎实牢固,执勤战备秩序正规,教育监督管理严格,各项改革推进有力,保持高度安全稳定,队伍建设全面过硬,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3)妥善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故灾害,科学组织施救,积极有效开展事故救援、火灾扑救、抢险救灾等应急处置行动,圆满完成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障任务。

4)在加强消防执法监督管理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等方面成效显著,近5年来所负责监管区域行业领域内未发生重特大和一次死亡7人以上较大火灾事故。

5)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社会面的集体,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风险防范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产生重大社会效益和深远行业影响力。

2)积极支持和推动消防事业改革发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在消防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应用、火灾预防扑救、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志愿服务、人才培养、消防文化等领域取得重要成果或作出突出贡献。

3)积极参与火灾扑救或抢险救援,避免重大损失,有重要贡献。

4)在加强消防执法监督管理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等方面成效显著,近5年来所负责监管区域行业领域内未发生重特大和一次死亡7人以上较大火灾事故。

5)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二)全国119消防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履职尽责,坚持原则,敢于攻坚克难,无私奉献、清正廉洁、作风正派,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并取得显著成绩,一贯表现优秀且无违纪违法行为。

1.队伍内的个人,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积极投身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建设发展,长期在消防救援一线直接从事灭火救援、抢险救灾、消防监管等工作,爱岗敬业、担当作为,模范带头作用强,事迹突出,为队伍内指战员所公认。

2)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业务精湛、素质过硬,敢于斗争、勇于担当,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严格自律,立足本职奋勇拼搏,在重大活动消防安保、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突出业绩。

3)严格监管执法,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敢于较真碰硬,扎根基层,勤勉敬业,取得显著成绩,近5年来所负责监管区域行业领域内未发生重特大和一次死亡7人以上较大火灾事故。

4)长期为消防工作发展建言献策,在推动消防救援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或解决重大问题中发挥重要作用。

5)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社会面的个人,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心消防公益事业,为业内和群众所公认。

2)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投身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宣传教育培训、科学技术研究、消防志愿服务等工作,在防控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等方面贡献突出,在行业内具有重大影响力。

3)在火灾等灾害事故处置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为保障行动顺利进行作出重要贡献,避免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4)严格监管执法,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敢于较真碰硬,扎根基层,勤勉敬业,取得显著成绩,近5年来所负责监管区域行业领域内未发生重特大和一次死亡7人以上较大火灾事故。

5)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条件

坚决贯彻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理想信念坚定,勤勉尽责履职,勇于攻坚克难,清正廉洁自律,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一贯表现优秀且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积极投身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建设发展,在推动队伍转型升级、提质强能中当标杆、作表率。

2.本领过硬、作风顽强,在执行灭火救援、抢险救灾、重大活动消防安保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秉公执法、热情服务,积极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取得显著成绩,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近5年来所负责监管区域内未发生重特大和一次死亡7人以上较大火灾事故。

4.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从严治队,敢于斗争、勇于担当,严抓善管、率先垂范,为加强队伍全面建设作出重大贡献。

5.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三、奖励办法

对受到表彰的集体授予“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证书;对受到表彰的个人授予“全国119消防先进个人”或“中国消防忠诚卫士”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并发放一次性奖金。“中国消防忠诚卫士”称号获得者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四、组织领导

市人力社保局、市消防救援局联合成立我市评选推荐全国119消防奖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局,负责评选推荐日常工作。

五、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初审、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所在单位、市级范围和全国范围内三次公示。

(一)基层初步推荐和公示。各推荐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拟推荐对象,并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意见,对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增加征求统战、社会工作部门和工商联等意见;对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应当征求社会工作、民政等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2026717日前在重庆市表彰奖励信息系统中填报拟推荐对象信息(含集体或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工作履历、个人年度考核情况、150200简要事迹、15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等要素),同步将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包括推荐过程、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审核、集体研究、公示等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报工作专班办公室。以上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以及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

(二)市级审核推荐工作专班统一征求市级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组织开展评审确定拟推荐对象,经分管市领导审定,报市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全国119消防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初审推荐材料,并通过国家表彰奖励信息系统同步线上填报,提交审核。

(三)考察、市级公示及正式推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初审推荐对象建议名单后,工作专班采取适当方式全面、深入考察了解推荐建议对象,严格审核个人档案,市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向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正式推荐材料,并通过国家表彰奖励信息系统同步线上填报,提交审核。

(四)后续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评审视情成立考察组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召开会议审议提出拟表彰对象建议名单,按程序报批后确定拟表彰对象名单,并在全国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印发表彰决定。

六、评选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评选推荐工作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基层单位和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的人员倾斜。一般不评选副厅局级、副总队级以上单位和副厅局级、总队级副职(含相应职级、专业技术等级)以上干部,不评选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其他县处(支队)级单位、部门和机构从严控制,县处级、支队级(含相应职级、专业技术等级)以上干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评选名额的20%在事迹同等过硬的前提下,统筹考虑不同业务类型代表性,以保证表彰奖励的覆盖面

(二)严格评选标准。坚持以德为先,突出功绩导向,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坚持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把关作用,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事迹关。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履行程序,对推荐工作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担负责任。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推荐单位要确保评选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公平参选,杜绝暗箱操作。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评选资格并取消其所在推荐单位相应的推荐名额。本次评选表彰期间,市消防救援局按照有关规定,同步开展本地区(系统已获得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国消防忠诚卫士称号清理撤销工作,及时依规办理荣誉撤销,收回所获奖章、奖牌、证书等,停止被撤销人因获得该荣誉而享受的有关待遇,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缴其所获物质奖励。

(四)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发挥表彰奖励工作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坚持评选先进典型与宣传先进事迹并重,统筹做好推荐评选、典型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七、联系方式

(一)重庆市消防救援局

人:弋    电话:6731542818983139616(社会面评选)

          王锐志电话:6731541118325227456(队伍内及忠诚卫士评选)

电子信箱:281131172@qq.com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北路77

   编:401121

(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冯  

联系电话:88633807

附件:1.全国119消防奖推荐对象汇总表

      2.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初审推荐登记表

      3.全国119消防先进个人初审推荐登记表

      4.中国消防忠诚卫士初审推荐登记表

      5.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6.全国119消防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7.中国消防忠诚卫士推荐审批表

      8.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征求意见表

      9.全国119消防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

      10.中国消防忠诚卫士征求意见表

      11.企业征求意见表

      12.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13.社会组织征求意见表

      14.社会组织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消防救援局

20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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