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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球卓越工程师大赛·2026年度的公告
日期: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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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球卓越工程师大赛·2026年度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做实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内陆开放综合枢纽“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的新使命和新任务,推动“六区一高地”建设,培养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问题的卓越工程师队伍,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决定举办全球卓越工程师大赛·2026年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追求卓越 智创未来

二、组织机构

(一)大赛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政府、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重庆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联合举办。

(二)大赛公开征集投融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创投基金、金融机构等作为大赛合作机构,负责提供项目引进、路演培训、融资孵化、贷款授信等服务。有意向成为大赛合作机构的单位,请与大赛执委会办公室联系。

三、大赛内容

大赛设主体赛和专项赛2个赛道。主体赛设揭榜攻坚赛、创新挑战赛2个组别,分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包括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配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卫星互联网、软件信息服务、功率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通信网络、元宇宙等),智能制造及先进材料(包括智能装备与精密制造、柔性智能产线、数字孪生与工业互联网、新型储能材料、高端装备关键配套材料等),综合领域(包括工程建设、工业设计、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绿色环保等其他领域)4个专业组进行比赛。专项赛为数字技术工程师专项赛,围绕数字化管理等数字技术职业领域进行比赛。大赛同期开展优质项目成果转化推介活动

(一)揭榜攻坚赛。征集全球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在研发、生产过程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创新需求,包括技术研发、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和技术配套等需求,特别是阻碍发展的技术瓶颈和关键难题(支持发榜单位将重大技术难题或涉及商业秘密的卡口问题,拆分为若干个细分需求),梳理成榜单在大赛官网发布,欢迎全球专业团队自主报名,提供解决方案。

(二)创新挑战赛。工程师或工程师团队,针对自身擅长领域进行项目开发研制,也可用已经获取专利但未投入实际运用的项目进行报名参赛。

(三)数字技术工程师专项赛。围绕数字化管理等数字技术职业领域进行比赛,报名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学员培训的学员,即可报名参赛,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视为通过初赛;半决赛通过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等级评价的方式开展,通过考核评价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视为进入决赛;决赛由大赛执委会办公室组织参赛者进行现场考核(已取得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直接参加决赛)。

(四)优质项目成果转化推介活动。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收集参赛项目(含历届)创新创业需求,推送至相关区县、园区,提供创业指导、落地孵化相关服务。同时,设立成果转化奖,参赛项目(含历届)新取得成果转移转化的,均可持续申报,同一参赛项目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四、参赛方式

符合参赛条件的境内外工程师个人或团队,登录大赛网站主页(https://www.cqrspx.cn/page/88844/show)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注册报名。参赛条件及安排详见附件。比赛安排如有调整,将以调整公告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姜老师

话:1770834904515310385921

真:(02388958257

箱:zygcsds@163.com

本公告由大赛执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全球卓越工程师大赛·2026年度参赛条件及安排

2.全球卓越工程师大赛·2026年度奖励政策

全球卓越工程师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6630


附件1

全球卓越工程师大赛·2026年度

参赛条件及安排

一、揭榜攻坚赛

(一)参赛条件

1.项目发榜单位应为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3)能够保障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完成后能够率先在本单位推动应用。

2.发榜需求应为在研发、生产过程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创新需求,包括技术研发、改造、配套、合作及产品研发等需求,特别是阻碍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和关键难题(支持企业将重大技术难题或涉及商业秘密的卡口问题,拆分为若干个细分需求)。

3.揭榜应征的参赛者应为相关领域具有工程系统操作、设计、管理、评估能力的境内外专业团队或个人,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能针对已公布的项目需求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

2)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及相应技术指标,有可靠的项目完成期限及进度安排等;

3)具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方案所涉及的工程技术等知识产权应系自有知识产权,若系单位或者第三方知识产权,应提供授权书。

参赛者可以是境内外个人或团队,鼓励团队开展联合攻关,团队核心成员应为23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团队成员均年满18周岁,有合作基础。参赛者可同时参加主体赛和专项赛。参加主体赛时,参赛者仅可选择揭榜攻坚或创新挑战其中一个组别,组建一支队伍。参加揭榜攻坚赛时,同一参赛队伍可揭榜多个项目。

(二)比赛安排

12026815日前。完成需求征集。征集全球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在研发、生产过程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创新需求,包括技术研发、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和技术配套等需求,特别是阻碍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和关键难题(支持企业将重大技术难题或涉及商业秘密的卡口问题,拆分为若干个细分需求)。

22026820日前。完成需求发布。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根据征集的需求,统一安排专家进行分析,根据重要性、可行性、难易程度等指标,对需求进行梳理,形成大赛揭榜攻坚赛项目公告,集中发布。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将持续征集需求,动态发布榜单。参赛应征截止之日未被揭榜的项目将不参加本次比赛,并自动纳入下届比赛揭榜攻坚项目榜单。

32026831日前。完成参赛应征。符合参赛条件的参赛者登录大赛官网,针对发榜的项目提交解决方案。

揭榜攻坚赛参赛者须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知识产权、允许主办方非商业性使用、宣传等问题作出正式确认和承诺,并在报名注册时网签承诺书。解决方案制作成PPT,同时提交由参赛者讲述解决方案PPT的视频(5分钟以内)。

42026910日前。完成初赛。大赛执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根据有关指标,对参赛解决方案进行分析、评估,并进行知识产权查证。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包括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配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卫星互联网、软件信息服务、功率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通信网络、元宇宙等),智能制造及先进材料(包括智能装备与精密制造、柔性智能产线、数字孪生与工业互联网、新型储能材料、高端装备关键配套材料等),综合领域(包括工程建设、工业设计、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绿色环保等其他领域)4个专业组,分别评选出5个,总计20个参赛队参加决赛。

52026930日前。完成决赛。根据决赛评审规则,采用“现场路演+答辩”的方式进行评选。

二、创新挑战赛

(一)参赛条件

1.参赛者拥有研发成果或产品,具有创新技术、专利(未投入应用)等项目,且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明确,所涉及的工程技术等知识产权应系自有知识产权,若系单位或者第三方知识产权,应提供授权书。通过路演、专家评审、投融资机构对接,实现项目的孵化落地。

2.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2)参赛项目能切实解决某专业领域工程问题,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且参赛者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参赛主体可以为境内外个人、团队及初创企业(2021630日以后登记注册)。参赛团队及初创企业申报的核心成员应为23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工程师(境内工程师须取得工程技术领域职称/职业资格/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境外工程师须提供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佐证材料),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团队成员均年满18周岁,有合作基础。参赛者可同时参加主体赛和专项赛。参加主体赛时,参赛者仅可选择揭榜攻坚或创新挑战其中一个组别,组建一支队伍。参加创新挑战赛时,同一参赛队伍仅可申报一个项目。

(二)比赛安排

12026831日前。完成报名参赛。符合参赛条件的参赛者登录大赛官网提交参赛项目。

22026910日前。完成初赛。大赛执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根据有关指标,对参赛解决方案进行分析、评估,并进行知识产权查证。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包括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配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卫星互联网、软件信息服务、功率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通信网络、元宇宙等),智能制造及先进材料(包括智能装备与精密制造、柔性智能产线、数字孪生与工业互联网、新型储能材料、高端装备关键配套材料等),综合领域(包括工程建设、工业设计、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绿色环保等其他领域)4个专业组,分别评选出5个,总计20个参赛队参加决赛。

32026930日前。完成决赛。根据决赛评审规则,采用“现场路演+答辩”的方式进行评选。

三、数字技术工程师专项赛

(一)参赛条件

1. 参赛者为个人,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含在读的应届毕业生),或具备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1年。参赛者可同时参加主体赛和专项赛。参加专项赛时,参赛者仅以个人身份选择一个职业领域、一个职业方向参赛。

2. 报名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学员培训的学员,即可报名参赛,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视为通过初赛;半决赛通过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等级评价的方式开展,通过考核评价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视为进入决赛;决赛由大赛执委会办公室组织参赛者进行现场考核(已取得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直接参加决赛)。

(二)比赛安排

12026820日前。完成报名参赛。

22026831日前。完成比赛。采用“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评选。

(三)评选标准

1. 分数构成

总分200分,理论和实操各100分。

  1. 评选标准

1)冠军、亚军、季军

基本要求:理论和实操分数均达到60分及以上且总分达到150分及以上。

评选标准:根据参赛选手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名次。如总分相同,则比较理论知识成绩,分数高者胜;如总分及单科分数均相同,则比较答题时间,时间短者胜。

名额设置:冠军1个、亚军1个、季军1个(不满足基本要求则名额空缺)。

2)优胜奖

基本要求:理论和实操分数均达到60分及以上。

名额范围:除冠、亚、季军外,其余满足基本要求的选手均获优胜奖。

(四)其他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相关职业领域及职业方向参赛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赛要求(30人),将不举办该职业领域或职业方向赛事。

四、优质项目成果转化推介活动

(一)参加活动人员条件

参加活动人员为招商部门、创新型孵化器、创投风投机构、重点企事业单位等相关负责人。

(二)活动安排

1202691日前。完成活动报名。参加活动人员登录大赛官网,在成果转化对接活动栏目中进行报名。

22026930日前。组织落地服务闭门会。组织参加活动人员与大赛参赛队伍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闭门洽谈项目引进、落地孵化、投融资服务等。


附件2

全球卓越工程师大赛·2026年度奖励政策

一、竞赛类奖项

(一)主体赛

揭榜攻坚赛和创新挑战赛2个组别分别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优胜奖2个,共16个。给予金奖20万元、银奖10万元、铜奖5万元、优胜奖3万元奖金,颁发奖杯、奖牌及获奖证书。

(二)专项赛

数字技术工程师专项赛设冠军、亚军、季军,给予冠军5万元、亚军3万元、季军1万元奖金,颁发奖杯、奖牌及获奖证书。设优胜奖若干,对优秀参赛学员颁发获奖证书。

二、主体赛成果转化类奖项

设十佳成果转化奖,优秀成果转化奖若干。给予十佳成果转化奖1万元奖金,颁发奖杯及证书;给予优秀成果转化奖获奖证书。首届卓越工程师大赛和全球卓越工程师大赛新取得成果转移转化的参赛项目,均可持续申报成果转化奖,同一参赛项目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组织类奖项

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对积极组织参赛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

四、政策支持

对在(来)渝单位、团队及个人参赛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一)参赛选手

参赛时间折算为60个学时(选手须为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计入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二)获奖选手

1.竞赛类主体赛(以下简称主体赛)、成果转化类十佳成果转化奖(以下简称十佳成果转化奖)获奖个人或团队核心成员,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对获得主体赛金奖和银奖的个人或团队技术负责人按规定纳入特殊人才职称评定“绿色通道”,金奖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银奖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竞赛类专项赛(以下简称专项赛)获奖个人或团队核心成员,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直接认定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信息纳入人才统计范围,一人一档,提供跟踪培养服务。

2.主体赛、十佳成果转化奖获奖个人或团队核心成员,可直接申报评审与专业技术职称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

3.主体赛、十佳成果转化奖获奖个人或团队技术负责人,其获奖经历,将作为推荐国家级人才项目、申报市级人才项目的参考依据。

4.符合重庆市博士后资助项目、重庆市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支持计划申报条件的主体赛、十佳成果转化奖获奖个人或团队核心成员,直接进入终轮评审。

5.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的主体赛、十佳成果转化奖获奖个人或团队,市国资委对符合条件的按照大赛奖励标准给予50%配套奖励。

6.主体赛金奖获奖个人或团队技术负责人,纳入新重庆人才卡D卡服务范围;主体赛金奖获奖团队其他核心成员,主体赛银奖、铜奖、优胜奖,十佳成果转化奖获奖团队核心成员,纳入新重庆人才卡E卡服务范围。

(三)获奖项目

主体赛、成果转化类奖项获奖项目,在申报重庆市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时,获奖相关成果作为综合考量要素。

(四)项目发榜单位

1. 平台类支持。主体赛、成果转化类奖项获奖项目发榜单位,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等市级研发机构,推荐申报国家级、市级重点研发平台,以及牵头申报产业创新综合体(符合条件)时,获奖相关成果均作为综合考量要素。

2. 研发及成果转化项目类支持。主体赛、成果转化类奖项获奖项目发榜单位,在推荐申报国家级、市级重点研发项目、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过程中,获奖相关成果作为综合考量要素。

3. 市级工信专项项目类支持。主体赛、成果转化类奖项获奖项目发榜单位发布的技术需求转化项目,申报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科技创新等方向时,获奖相关成果作为综合考量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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