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在医疗卫生领域推行使用
社会保障卡的通知
渝人社发〔2026〕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推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改革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5〕44号)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切实提升群众用卡体验,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社保卡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实现持社保卡作为身份凭证在就医购药、医疗健康领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领取兑现给个人的相关补贴及奖励金等。依托“渝快办”平台“一卡通”服务专区,整合预约挂号、健康档案查询、疫苗接种记录查询等更多便民服务事项。实现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实体社保卡医保结算覆盖率达到100%。
二、具体内容
(一)加强在就医结算和医保服务中的应用。实现实体社保卡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全覆盖,探索电子社保卡与医保电子凭证并行使用。持续深化社保卡在生育津贴申领、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异地就医备案等场景应用。支持生育保险相关医疗费用、医疗救助零星报销等资金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发放。
(二)加强在公共卫生与健康服务中的应用。实现电子社保卡与电子健康卡互认互通,逐步实现信息贯通与服务融合。实现持社保卡作为身份凭证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医护人员执业注册、多机构备案、证书补发、资格认定及诊所备案等业务。做好育儿补贴社保卡信息核验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实现育儿补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发放。协同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融合。
(三)加强数据共享与系统互联。推动社保卡“一卡通”平台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卫健委)、重庆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对接,构建统一规范的社保卡“一卡通”数据共享机制。依托IRS技术体系,人力社保、医疗保障部门通过接口方式,在人力社保经办窗口及自助终端等渠道,实现零售药店基础信息、个人参保信息、单位参保信息等数据的查询。
(四)推进用卡环境建设与终端改造。各级人力社保、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部门协同推进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实体社保卡用卡环境改造,支持实体社保卡刷卡认证。常态化协同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实体社保卡用卡环境运行监测,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问题,持续优化用卡服务体验。
(五)健全用卡问题应急处理机制。各级人力社保、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部门应协同建立社保卡应用问题应急处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与处理流程。畅通12345、12333服务热线的联动,确保群众问题能够第一时间得到响应和解决。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各级政务服务窗口的应急培训,提高现场处理常见用卡问题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因用卡障碍对群众办事就医的影响,切实保障“一卡通”服务畅通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联动协同。市、区县两级人力社保、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部门要建立协同推进机制,统筹解决系统对接、业务协同等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步调一致、信息畅通。各部门均需明确1名同志为联络员,于2026年3月6日(星期五)前将各区县联络员反馈表(见附件)报送至重庆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专班(邮箱:cqsbkyyk@126.com)。
(二)强化宣传引导。市、区县两级相关部门应加强协同,通过服务窗口、政府网站、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社保卡在医疗卫生服务全流程中的应用功能。建立健全宣传引导长效机制,通过办事指南、宣传视频、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服务信息,提高群众知卡、用卡意愿和能力。
(三)强化监督评估。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工作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力、服务响应滞后的单位和区县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便捷化水平,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附件:各区县联络员反馈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28日
(联系人:徐劲蓉;联系方式:13883459353)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