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人社发〔2026〕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
现将《重庆市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26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21号)和《重庆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渝委发〔2025〕7号),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升超大城市就业公共服务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以促进人岗匹配高效为目标,以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健全均等普惠、功能完备、帮扶精准、数字赋能的服务体系,推动就业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用人主体广惠及、就业创业全贯通,助力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
到2027年,建设“15分钟就业创业服务圈”100个以上,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点200个以上,培育标准化零工市场(驿站)100个以上,精准提供就业公共服务600万人次以上,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45万人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基层导向的就业公共服务基础
1.提升基层综合服务能力。区县、乡镇(街道)综合服务场所应结合实际设置功能分区,配备专业队伍,提供全链条就业公共服务。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整合就业公共服务资源,推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服务联动。建立健全区县对乡镇(街道)对口联系制度,协调解决基层服务网点困难问题,定期采取窗口驻点、对接联系、专项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支持。(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2.建设“15分钟就业创业服务圈”。将基层就业公共服务融入“141”基层智治体系,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事项网格化管理。依托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等阵地,新增和完善就业服务窗口、自助服务终端、技能培训点等,巩固拓展就业公共服务渠道。因地制宜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点,积极发展嵌入式社区就业服务设施、互助性就业服务站点,强化“公共+市场”就业服务载体统筹布局与功能互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圈建设运营,支持商业设施与就业公共服务融合,强化“就在身边”的高效、多元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市民政局)
3.拓展就业公共服务载体。推进零工市场(驿站)等就业公共服务载体标准化、智能化建设,配备自助求职终端等智能设备,实现求职登记、岗位推荐、培训报名“一站办结”。试点建设24小时“就业驿站”,积极培育“后街经济”“夜市经济”,在夜间经济集聚区、便民摊区等布局灵活就业服务点,打造更多元、更高效、更便捷的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4.强化基层服务能力支撑。加快培育职业指导师、职业信息分析师等专业人员,有序推进培训讲师、创业导师队伍建设,用好用活劳务经纪人、就业服务专员。加强动态管理和业绩评价,组织开展巡回服务、上门服务、政策宣讲等基层服务活动。定期开展就业公共服务专项业务竞赛等业务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支持就业公共服务人员、各类服务专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就业公共服务项目。鼓励公益组织、志愿团队结合基层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精细化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二)完善功能完备的就业公共服务内容
5.提升供需匹配效能。支持与市场机构合作,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机制,扩大岗位信息渠道。开展课题研究和监测分析,探索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广泛运用大数据和智能化手段对人力资源供需双方精准画像,双向智能匹配和分类推送。常态化组织开展分行业、分岗位、分群体等“小而专”现场招聘会和直播带岗、远程面试等网络招聘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6.持续优化创业服务。实施培训赋能行动,构建创业“意识培养、能力培训、实践实训”素养提升体系,培育一批创业苗子。完善线上线下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场景,打造创业导师工作室,组织创业导师问诊服务,向创业者提供开业咨询、经营指导、创业融资等服务。优化创业孵化园区激励补助机制,建立“重点创业孵化园区名录”,实行定期评价、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提升孵化成效。按照“部门协同、市区联动、校地共建、社会参与”的模式升级建设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推动专业、就业、创业、产业“四业”联动。举办“渝创渝新”创业大赛,组织“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活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加速计划,搭建全要素展示交流、资源对接平台。组织实施“不夜重庆”就业创业系列活动,扶持家门口低成本创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7.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依托就业公共服务活动和就业创业服务载体,建立企业用工服务对接机制,提升匹配效能。全面推广“大数据+铁脚板”服务,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入企入园摸排空岗情况,提供招聘信息发布、用工指导等服务,同步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咨询和解读,大力推行“直补快办”“政策计算器”等模式,扎实推动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落地。持续迭代“发单、接单、派单、评单”四单制,发挥就业服务专员作用促成线下对接,通过发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化送工、定向技能培训、共享用工等措施,服务重点企业紧缺用工。(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健全均等普惠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
8.统一公共服务标准。根据基本就业公共服务清单和服务基本事项,按照相关办事指南和标准要求,完善设施设备、服务规范等。推行全国统一的标识标语等视觉识别系统,落实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引。贯彻国家就业公共服务标准,推进地方标准研制,编制发布业务规程,标准化提供职业介绍、创业指导、政策咨询、职业指导等就业创业服务,推进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渝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
9.推动区域服务协同。支持中心城区就业服务资源向山区库区倾斜,综合采取联合培训、巡回服务、活动共办等方式,提高山区库区就业服务匹配效能。鼓励城市副中心、区域中心城市打造区域协作平台、构建联动机制,推动服务资源共享和力量整合。围绕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区域重大战略,依托川渝就业公共服务一体化平台,强化岗位信息共享、就业资源互通、政策协同落地。迭代升级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实施鲁渝劳务协作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毗邻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单位联建服务平台和联合开展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
10.加强服务管理评价。全面推进就业服务系统行风建设,持续畅通群众反映渠道,优化行风投诉办理机制,依法依规查处行风问题,确保城乡劳动者、各类主体均能及时同等享受就业公共服务。有序探索就业服务高频事项、重点政策经办绩效评价制度,鼓励基层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服务响应效率,提高服务精准程度。(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四)完善帮扶精准的就业公共服务模式
11.完善监测识别机制。依托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构建就业困难人员数据库,实施预警机制,主动发现服务对象。健全失业风险一体化应对机制,开展困难企业就业帮扶行动,通过“数据扫描+实地收集”相结合的方式,聚焦稳岗压力大、裁员风险高的企业,建立重点关注企业名单,提供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险接续等方面的专项咨询指导,做好被裁减员工的再就业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
12.完善全流程就业帮扶。完善就业失业管理制度,推行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帮扶“一件事”,打造“登记+”信息对接、服务衔接、重点帮扶、动态跟踪闭环。合理科学确定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动态调整优化困难人员认定流程。支持乡镇(街道)在“一老一小”、社会救助等重点民生领域设置公益性岗位。大力推行“就业服务包”,根据服务对象不同情形,实施分层分类就业服务。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供就业观念引导、求职能力实训、培训见习等服务,实现“全链条”就业护航。针对登记失业人员“就业难”的问题,侧重提供政策落实、岗位推荐等兜底服务。围绕农村劳动力和灵活就业人员人岗快速对接需求,侧重提供劳务输出、零工岗位等“即时快招”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
13.强化后续跟踪回访。强化对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援助对象全流程、全链条服务管理,实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对超出登记年龄、处于就业状态或终止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人员,注销其失业登记,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告知。加密对失业青年、长期登记失业人员跟踪服务频次,及时了解其就业状况,调整就业服务策略。对经帮扶实现就业创业的,及时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提供职场适应指导建议,做好创业跟踪指导。对就业转失业劳动者,深入分析原因,再次提供有效帮助。(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五)强化数字赋能的就业公共服务方式
14.迭代就业大数据中枢。依托横跨人社、教育、公安、民政、税务等部门的数字就业信息资源库,强化数据比对共享,归集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结合窗口办理、摸排走访等途径获取的信息,推进就业数据动态更新,完善就业服务数字档案。持续提升就业数据质量,不断完善数据内容,全面发布就业信息,扩大招聘岗位、见习岗位市场覆盖率,动态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等。(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15.创新智能服务场景。深化“AI+就业”服务模式,探索应用AI岗位推介、人岗智能匹配、培训推荐、智能背调等功能,紧密结合招聘求职、培训、政策补贴等就业服务环节,提供“一对一”“24小时不打烊”就业服务,提升岗位匹配效率、就业服务精准度。探索建设“AI+高质量充分就业”综合服务场景,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支撑,聚焦个人就业与企业用工服务全链条需求,重点打造重点群体就业服务、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失业风险监测预警、就业资金智慧监管等联动场景,形成“需求感知—精准服务—风险防控—效能提升”闭环。(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16.强化大数据分析利用。基于数字就业信息资源库功能,多维度分析、全方位展示业务经办和服务管理情况。开展核心业务梳理,强化数据治理,加强基本能力建设。推进就业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全面推广“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建立用工需求和未来职业预测大模型。推动区县“一件事”应用“一地创新·全市共享”,谋划更多更优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三、保障措施
建立市级统筹、区县主责、上下联动、左右贯通的工作体系,抓好统筹调度。市级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各区县(自治县)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做好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建设、政策支持和财政保障,凝聚形成改革合力。各区县(自治县)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等渠道,充分考虑常住人口规模等因素,合理安排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提升就业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水平。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做法,形成标志性成果,以点带面推动优质就业公共服务往基层延伸。综合运用各类宣传媒介,积极宣传服务成效和典型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公共服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