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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及公示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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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5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及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局相关处室(单位),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关于做好2025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摸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规模,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决定开展2025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及公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统计及公示对象

此次年度统计对象为全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51231日前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含市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渝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统计机构)。年度公示对象为统计机构中除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外的机构。

二、年度统计及公示内容

此次年度统计内容为机构基础信息、2025年度业务信息。年度公示内容为机构基础信息、机构近两年诚信积分评价信息、机构自愿公开的2025年度业务信息。

三、统计机构操作流程

(一)系统登录。统计机构使用“渝快办”账号登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系统机构端(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cqsbmh/rsrc/ldc-rlzyjg-web-enterprise/rlzyjg/author/login)开展年度统计及公示工作。未注册或已丢失账号信息,请在页面内注册或电话拨打渝快办平台客服电话(02387912832)找回。若登录后无机构信息或“机构业务管理”栏目下的“机构上报任务管理”模块中未显示2025年度经营数据统计任务,请联系注册地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完善信息后再次登录。

(二)信息完善。统计机构系统后,在“机构信息管理”栏目下的“机构信息维护”模块中完善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主营业务、经营场所、网络招聘平台等信息。在“机构人员管理”栏目下的“从业人员管理”模块中录入机构从业人员信息(不含派遣外包员工以及非经办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人员)。如对“机构信息维护”模块中证照信息等内容存疑,请及时联系注册地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实修改。

(三)开展年度统计。即日起至26日,各统计机构完善相关信息后,在“机构业务管理”栏目下的“机构上报任务管理”模块中开展数据上报工作。点击对应2025年度经营数据统计任务右侧“导入”按钮,下载报表模板,填写相关数据后导入系统(仅填写2025年度业务开展相关数据,未开展项目填0具体指标项及解释见附件),点击右侧“上报”按钮后点击下方“提交”按钮完成提交。

(四)进行年度公示。即日起至228日,完成报表提交后,系统随即会以弹窗形式为年度公示对象弹出公示框,在公示框内核实上年度诚信积分评价信息,勾选自愿公开的2025年度业务信息字段,点击下方“提交”按钮即可完成年度公示。若对诚信积分评价信息存疑,请及时联系注册地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实。未在系统弹出的公示框内完成年度公示的,须按期在“机构业务管理”栏目下的“年度报告公示”模块中完成年度公示。

(五)注意事项。完成年度公示后,机构无需再向注册地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纸质材料,许可证未加盖年度公示章依然有效。若确需加盖,可线下到注册地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相关科室办理,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相关科室应当予以盖章。市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支机构相关数据由上级机构一并统计,不需单独操作系统。

四、区县审核

即日起至26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应每工作日登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管理端辖区机构年度统计数据开展审核。针对初审无误数据及时审核通过。针对数额较大、同比变化过大等存疑数据,要主动联系机构进行核实。针对错误数据,应及时退回机构,并电话提示修改上报。

五、市级复核

市人力社保局对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的数据开展复审,进一步核实或校正数据。针对复审发现的错误数据,市人力社保局将及时退回,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应就退回数据指导机构按流程重新提交。复核通过的数据,将统一汇总形成报表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年度统计及公示工作是掌握全市产业发展状况、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各统计机构务必高度重视,按期如实完成年度统计及公示作。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明确责任,按时按量完成统计机构年度统计数据审核工作。

(二)注意时限。26日是统计机构完成年度统计的最终时限,机构未按期完成数据上报或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未及时审核的,将按《重庆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积分制”管理办法》扣除机构诚信积分3分。经短信催报,228日前仍未完成年度统计及公示的,将按《重庆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积分制”管理办法》扣除机构诚信积分12分。

(三)强化组织。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强化工作宣传,积极组织辖区机构开展年度统计及公示工作。对于未及时完成年度统计及公示的机构,要通过电话或上门等方式开展业务指导,并以台账形式做好记录。

附件: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指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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