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
公布第七批重庆市专家服务团项目入选名单和第六批项目评估结果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6〕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干部人事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在渝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
根据《重庆市乡村人才振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30年)》和《重庆市专家服务团服务基层实施办法》,经“基层出题”和“专家发榜”双向通道征集项目需求、团队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第七批专家服务团项目166个团队入选,第六批项目126个团队评估合格,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专家服务团选派到基层一线,与服务地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智力服务活动,主要任务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因地制宜发掘优势资源、编制产业规划、拟定技术规程、解决技术难题、培养技术人才、培育市场品牌、培植产业链条、转化科研成果等。
二、保障措施
(一)给予每个入选项目5万元—20万元经费支持,主要用于专家服务团咨询、劳务、服务、差旅、通讯、办公、培训等费用。资助经费一次性划拨到专家团队领衔专家所在单位,其中20%作为工作经费由专家团队领衔专家所在单位划拨给项目受援单位,80%作为项目经费由领衔专家按有关规定统筹使用。
(二)专家服务团实行领衔专家负责制,领衔专家负责制定工作方案,领导开展专家服务团日常服务、任务分配、经费使用等。
(三)专家服务团队所在单位及人事部门应加强对团队组建、运行的监督和管理,支持开展活动。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项目实施所在乡镇(村)、揭榜单位各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固定联络员,加强协调联系,方便开展工作。
(四)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服务团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人才选拔培养项目。
三、评估办法
为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建立专家服务团评估机制,每年组织评估,采取专家服务团领衔专家自评,服务地独立评价,市人力社保局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优先纳入下批次申报并兑现相关政策;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兑现相关政策;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暂停1年申报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用人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切实组织实施好专家服务团项目。各专家团队要严格按照申报书确定的服务地点、服务内容、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服务团活动。专家团队领衔专家要围绕需求,结合当地特点,精心设计活动内容,提高针对性、精准性,发挥服务团的长效作用。
(二)各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和揭榜单位要及时报送专家服务团队提供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报道专家服务团的先进典型。通过广泛宣传专家服务基层的成效经验,宣传广大专家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氛围,不断提高专家服务基层的社会影响力,凝聚更多人才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附件:1.第七批重庆市专家服务团“基层出题”项目入选
专家团队名单
2.第七批重庆市专家服务团“专家发榜”项目入选
专家团队名单
3.第六批重庆市专家服务团“基层出题”项目专家
团队评估结果
4.第六批重庆市专家服务团“专家发榜”项目专家
团队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