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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主动监察的通知
日期: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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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主动监察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5166


各相关单位:

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庆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我局将对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的53用人单位开展主动监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察时间、对象

2025年度主动监察集中在1011,主动监察包含现场检查及书面审查。

现场检查对象详见《2025现场检查单位名单》(附件1),书面审查对象详见《2025年书面审查单位名单》(附件2)。

二、监察方式

(一)现场检查

1受检单位自查。受检单位对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准备受检资料(附件3),并填写《劳动用工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4)。

2实地检查。监察员进入受检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书面资料,深入班组车间、工作场地实地问询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并将现场检查情况及时与受检单位交换意见,由主办监察员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登记表》,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对轻微违法行为的,主办监察员指出存在的问题,下发《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帮助受检单位及时整改完善;对应改未改或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受检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将依法立案进行查处。

(二)书面审查

受检单位通过市人力社保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法人办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功能模块登录,网上申报企业基本情况、劳动用工情况和职工花名册系统根据企业人数随机抽选待审查人员名单。受检单位通过线下补充报送抽中人员的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记录,以及单位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社会保险申报情况等相关书面资料原件或者复制件,由市人力社保局对受检单位按要求线下报送的书面资料进行查阅、审核。发现受检单位有轻微违法行为的,由主办监察员指出存在的问题,下达《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帮助受检单位及时整改完善;发现受检单位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按照程序予以立案,并根据需要对受检单位进行现场调查、检查,依法实施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

三、有关要求

本次现场检查将通过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数字应用开展,并对检查行为、检查对象赋码管理。请各相关受检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填写报送相关资料1031日前向我局反馈本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件6)。

联系人:

第一组:刘冰清    联系电话:88633702

第二组:胡成林    联系电话:88633706

附件:12025现场检查单位名单

22025年书面审查单位名单

3.受检资料清单

4.劳动用工自查情况登记表

5.书面审查报送资料清单

6.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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