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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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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

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业、科研单位、高校及有关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人事(组织、干部)处(部),有关行业组织: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渝人社规〔202519号),现就我市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职业目录(共10个):

1.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

2.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

3.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

4.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

5.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6.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

7.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

8.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

9.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员;

10. 数字化管理师。

(二)专业技术等级:初级、中级

(三)遴选数量:全市计划遴选不超过5家。

(四)公布方式: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五)有效期限:纳入目录的培训机构有效期限均为3年,目录向社会公开并动态调整。有效期限起算时间统一为知识更新工程网上审核通过时间。

二、申报条件

申报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具有培训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建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失信、重大经济纠纷等不良记录。

(二)在拟开展培训的职业(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公信力、认可度,配有专职工作人员、稳定的师资(或考评员、督导员)队伍,配备相应的场地、设备和工具(软件)系统等实训场所、工作现场或线上平台,能开展线上、线下培训。

(三)培训机构一般应是20201231日以前注册登记成立的,具有一定的技术技能人员培训经验,达到年培训技术技能人员2000人次以上的规模。

(四)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纳入培训机构目录的,需填报《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推荐表》(附件1);

(二)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三)信用报告或诚信承诺书。

四、申报程序

(一)全市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社会机构自愿申请,填写《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推荐表》,提供相关材料,经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推荐后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

(二)市人力社保局结合数字技术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审核评议,并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对培训机构申报材料进行论证、评议,必要时可进行考察,提出评议结果意见。

(四)市人力社保局将拟列入目录的培训机构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的,培训机构目录由市人力社保局在官网公布。工程服务平台提供培训机构目录信息查询服务。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抓住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加强宣传动员,组织辖区内、行业内符合条件的社会机构积极申报。

(二)各社会机构要加强数字技术领域职业培训教材、教师、教法、教学研究等工作,切实履行社会机构主体责任,在具备相关条件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申报。综合实力较强的机构可以申报多个职业。

(三)请申报机构于20251031日(星期五)前,按要求将签字盖章的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李欣,8815212086868884(传真)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产业园北区1号楼1515

电子邮箱:cqpostdoctoral@163.com

附件: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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