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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市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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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管理

服务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

渝人社2025406


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巴南区、江津区、永川区、奉节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干部)处:

现将《重庆市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

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76)明确在我市开展的6项改革试点事项,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探索在全国具有示范借鉴价值的改革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发展新质生产力等使命任务,聚焦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面临的堵点卡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立足“小切口”解决“大问题”,通过政策措施创新、工程项目提质、平台载体优化、服务体系完善,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提质增效,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力争到2025年底,6项改革试点任务全部启动,力争1项以上试点任务结项并形成试点经验成果;到20275月试点期结束时,6项改革试点全部完成,形成新机制、新举措、新成效,争取至少2项改革试点纳入全国典型案例推广。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专家服务与基层需求对接机制。搭建地方政府、专家人才、基层单位等多方对接交流互动平台,基层需求找准,专家资源匹配精准,实施方案高效,推动形成对接良性循环机制,促进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专家资源互补。

试点单位: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奉节县人力社保局

协同单位:市农业农村委

实施时限:20256月—20266

(二)开展留学人才回国“一站式”服务。通过数字赋能,推进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基础性、数字化、一体化建设,及时公开提供公共政策和服务,优化留学人才回国服务一件事,加强留学回国人员信息统计,逐步建立留学回国人才数据库。

试点单位: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巴南区人力社保局

协同单位:市教委

实施时限:20256月—202512

(三)开展博士后出站后接续培养。围绕重大战略、科学技术前沿、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和产业发展共性难题,探索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进行接续培养、持续资助,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助力其加速成长为科研领军力量。

试点单位: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

协同单位:市科技局

实施时限:20256月—202612

(四)建立职称评审委员会质量评估机制。设置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制定科学可行的评估实施办法,开展职称评审委员会质量评估工作,促进评估结果有效使用,实现对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分级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管。

试点单位:涪陵区人力社保局、江北区人力社保局

协同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实施时限:20256月—202612

(五)探索完善职业资格国际(境外)认可机制。以工程技术领域为重点,推进职业资格与国(境)外的双边和多边互认。进一步规范境外职业资格单向认可机制,推进境外职业资格质效评估、与国内评价标准效用对比、单向认可目录清单化管理工作。

试点单位: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江津区人力社保局

协同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实施时限:20256月—20275

(六)探索建设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供需链。建设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平台,集成招聘、培训、评价、奖补、人才信息归集等功能,构建高校、企业、培训机构、园区、学员通力合作的数字人才培育雁阵格局。指导企业发布数字化转型人才培养、招聘需求;培训机构对接需求开发课程、课件资源包,订单式培养数字人才;获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学员,经本人同意优先推荐给发布需求的企业。探索专业技术等级考核与相关行业龙头企业认证贯通模式;探索建设数字技术工程师实践基地。

试点单位:南岸区人力社保局、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协同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实施时限:20256月—20275

试点期内,允许各试点单位根据实际,报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在政策规定框架内,可适当增加试点任务、调整试点内容。

三、时间进度安排

试点事项结项时间不超过20275月,试点不急于求成,成熟一个,结项一个,工作进度总体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筹备阶段(20256月—8月)。建立试点工作机制,遴选试点单位,出台试点实施总体方案、6项试点任务具体实施方案,形成“1+6”改革方案推进机制。试点单位结合具体任务相应形成推进实施方案,于8月底前报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审核备案。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59月—20275月)。综合6项试点任务工作基础,于202512月底前完成“开展留学人才回国‘一站式’服务”1项试点,于202612月底前完成“优化专家服务与基层需求对接机制、建立职称评审委员会质量评估机制、开展博士后出站后接续培养”3项试点,于20275月前完成“探索完善职业资格国际(境外)认可机制、探索建设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供需链”2项试点。试点单位按照6项具体任务实施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75月底前)。按照各试点任务进度,适时开展改革试点评估,全面总结提炼改革试点经验做法,形成改革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内宣传推广,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报送试点工作报告,整体完成试点任务结项。

四、组织保障

建立由市人力社保局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改革试点工作专班,负责统筹调度、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试点遇到的重大问题。各试点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试点任务,完善改革举措,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进度安排,项目化、清单化、事项化推进。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引导,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对改革过程出现的难点、堵点问题要迅速化解、及时反馈、充分论证,平稳有序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附件:1.试点任务主要指标表

      2.试点任务“四重”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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