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试点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发〔2025〕1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商务部门、工商联等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委《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4〕86号)精神,构建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发展体系,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4部委《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7号)文件安排,决定在全市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重要讲话精神,通过试点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引领带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整体提升制造业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水平,服务我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助力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和高质量充分就业高效协同发展新格局。
二、试点周期和范围
试点周期为2025至2027年,原则上以区县(自治县)为单位统一开展,具体可由制造业或人力资源服务业园区、制造业龙头企业、高等院校、龙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等主体承接实施。优先支持自贸区、经开区、高新区、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等平台所在区县(自治县)开展试点,重点支持围绕服务“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项目、体系。
三、试点内容
(一)制造业专业人才队伍培养。支持区县(自治县)建设行业性人力资源(人才)市场,重点为制造业提供专业人才培养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大型企业集团、产业链龙头企业等探索建设跨企业培训中心,加大制造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强化制造业企业、职业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三方合作,探索设立多种专业类别、行业方向的现代产业学院,建立“课程即技术、教学即实训、毕业即就业”培养模式,促进专业人才培养。
(二)重点产业链人力资源统筹调配。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功能,引导加强与工业园对接合作,打造常设性制造业招聘服务专区。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探索组建招聘用工联合体,开展产业链招工计划统筹、用工余缺调剂,提高重点制造业产业链人力资源统筹调度能力。聚焦劳动密集型企业,统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教育培训机构力量,设立人力资源“蓄水池”,破解季节性、订单性、结构性缺工难题。
(三)制造业通用人力资源服务共享。在制造业企业集中区域,支持区县(自治县)建设行业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或设立综合性人力资源区产业园分园或服务联络站,打造人力资源服务共享中心,集中提供通用人力资源服务。强化各类工业园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业务对接合作,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集聚区。
(四)制造业高端人才招引协同。围绕服务“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发展,建立高端人才需求收集机制,引入猎头机构对需求开展评估。市场评估确认有效的需求,针对性匹配现有人才政策,引导猎头机构协助引才。市场评估认定无效的需求,指导企业调整招聘条件或薪酬待遇。围绕重点战略人才招引困难,出台专项政策措施,提高重点战略人才招引支持力度。
(五)制造业研发人才共享共用。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共同组建重点实验室、研究院、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产学研基地等多种形式的创新联合体,探索专利所有权共享、收益权让渡等合作机制,开展研发人才共享共用,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发。
(六)制造业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机构培育。强化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研究,建立研究成果孵化机制,重点开发生产制造领域人力资源管理、人才选聘、人才测评等服务产品,孵化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制造业链主企业剥离人力资源部成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培育专注本行业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沿业务链提供专业化服务,提升行业人力资源管理服务能力。
(七)人力资源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孵化。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生产制造领域招聘大模型、智能面试、虚拟现实培训等新产品。支持各区县(自治县)开展人力资源服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数据集建设。建设制造业从业人员再就业服务中心,强化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影响企业用工指导,为制造业从业人员提供转岗培训和再就业服务。
(八)制造业国际化人力资源保障。聚焦“渝车出海”等重点项目,建设国际人才交流市场,招引、培育具有全球服务能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国际人才交流。聚焦制造业海外项目人力资源需求,建设对外劳务合作信息发布、管理平台,规范开展组织劳务人员赴境外工作。建设制造业国际化综合服务平台,集聚人力资源、法律、会计、金融、知识产权等专业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助力制造企业国际化生产、销售。
(九)制造业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交流。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交易平台功能,开设人力资源服务交易制造业专区,促进供需对接。支持组建制造业企业HR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共同参与的协会、联盟,鼓励承办西部HR能力大赛制造业专场活动,促进制造业企业HR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交流学习。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人力资源培训,支持制造业企业HR参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提升制造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化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试点区县。有条件和意愿承担试点任务的主体,请于2025年7月11日前填写试点申报表,明确试点方向、总体思路、工作基础、工作目标、保障措施,由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统一报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择优确定试点项目。被选定的试点主体,应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并于2025年7月底前统一由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报市人力社保局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试点可行性检验。各试点主体应于2025年8月底前形成试点项目启动情况报告,重点说明试点项目实施情况、已取得成果(如机制建立、平台搭建、项目签约、服务成效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由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报市人力社保局进行可行性再评估。对于可行性存在问题的项目,市人力社保局指导调整方案或取消试点。对于试点可行性得到初步验证且已取得初期成果的,市人力社保局将帮助协调资源,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三)进行试点总结。各试点项目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应实时关注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并于每年11月底前将本地试点项目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寻求支持事项报市人力社保局。各试点主体应于2027年11月底全面总结试点以来工作开展情况、亮点或可推广工作成效,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市人力社保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试点工作作为强化制造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深挖本地可试点优势资源,积极组织相关主体申请试点。要注重部门协同及工作统筹,可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系统开展项目可行性论证,统筹推动试点项目落地实施。
(二)包容审慎监管。各区县(自治县)要深化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改革,对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建立制造业领域人力资源服务标准体系,推进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和管理机制。要加强试点工作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严厉打击虚假招聘、就业歧视、泄露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三)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中,各区县(自治县)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挖掘工作成效、编制典型案例,向市人力社保局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将发现培育改革典型“苗子”,建立改革典型案例库,择优推荐申报市级基层改革典型案例、改革创新奖。对于确有显著成效、重大突破的试点项目,市人力社保局将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争取在全国范围内展示、推广。
附件: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申请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7月3日
(联系人:赵飞,联系电话:023—86868885,邮箱:rsjldczhaofei@163.com)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