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举办2025年重庆市专项职业能力技能大赛通知
渝人社〔2025〕28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各职业院校,各大中型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巴渝工匠 2025”行动计划和“智能+技能”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发挥专项职业能力在推动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提升岗位技能以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决定举办2025年重庆市专项职业能力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技高行天下,能强走世界。
二、大赛安排
(一)时间。2025年6—11月。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二)地点。各竞赛项目比赛地点由各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三)竞赛项目。本次大赛共设26个竞赛项目(见附件)。
(四)选手条件和参赛组织。全市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从事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职工、院校教师和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参赛组织方式由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三、组织工作
本次大赛对应市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并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全面负责大赛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大赛综合管理、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四、技术工作
各竞赛项目按照对应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结合行业发展实际情况,编写各竞赛项目技术文件和命题。比赛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不进行理论知识考试。
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遴选推荐裁判长人选,报组委会办公室审查后确定。裁判长负责组织制定技术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判标准、组织比赛评判等工作。裁判员推荐(邀请)及裁判组组成方式由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组委会办公室指导下,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确定设施设备供应和技术支持单位,确定场地经理,组建技术保障团队,做好技术保障工作。
五、奖励政策
(一)大赛按照竞赛项目或组别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参赛人数超过30人的竞赛项目或组别,按照不超过参赛选手人数30%的比例设优胜奖。统一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二)各竞赛项目(组别)一等奖获得者,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参评全市各类荣誉、纳入相关人才培育计划。
(三)身份为学生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对其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四)参赛选手成绩合格的,按规定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六、相关要求
(一)科学策划,注重效果。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要科学制定并向组委会报备实施方案,比赛内容充分体现各职业领域技术技能最新发展和实际要求,切实发挥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促进作用。切实做好赛事宣传和组织动员,扩大参赛规模,提升赛事带动力和影响力。注重竞赛成果转换,推动各职业领域生产服务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
(二)规范管理,确保质量。加强赛事筹备、比赛过程等环节和有关事项的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充分开展赛前技术交流和相关培训,保障选手裁判权益。竞赛安排因特殊情况确须变更调整的,应报请组委会同意后实施。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办赛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安全办赛。
(三)加强保障,廉洁办赛。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切实做好技术、赛务、后勤、经费等保障工作。比赛不收取费用,参赛人员交通费、食宿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队自行承担。办理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费用可由选手或参赛队自行承担。有关单位不得以本次大赛名义开展收费培训。
七、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昊旸、余维
联系电话:88152323、88152328
(二)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
见附件。
附件:2025年重庆市专项职业能力技能大赛竞赛项目及承办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