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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工作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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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联考工作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民政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机构:

为做好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工作,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流程,提升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现就开展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工作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构建科学规范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推动全市养老护理人才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学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政策和联考流程。

培训时间

2025623日(星期10:0011:00

三、培训形式及地点

培训以视频形式举行,市人力社保局设主会场,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设分会场。

(一)主会场:市人力社保局1421会议室;

(二)分会场: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视频会议室。

四、培训对象

(一)第一阶段

1主会场

市人力社保民政局相关处室(单位)领导及科室负责人。

2分会场

1)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民政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机构相关负责人。

第二阶段

1主会场

市人力社保职业能力建设处、职鉴中心领导及科室负责人。

2分会场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

培训流程

(一)第一阶段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就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工作培训

(二)第二阶段

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案促改”工作

、其他事项

(一)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市、区县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机构将参培人员回执填写后反馈辖区内区县人力社保局(参人员回执见附件)。

(二)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将本辖区内所属民政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机构参培人员回执收齐后,连同本局参培人员回执一并反馈市职鉴中心62218:00前发送至邮箱517933594@qq.com

(三)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安排工作人员于6239:00到各自视频会议室统一调试视频设备,做好分会场会务组织工作,确保培训顺利召开。培训当天请参培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七、联系方式

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李瑶,88152506

附件:参培人员回执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562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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