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5-27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
字号:
分享: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体育局

关于开展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2025245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发展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体育发展中心,市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3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市体育系统各单位或部门及临时性集体。

2.全国体育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市体育系统在职干部职工。

推荐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能集中在同一单位。曾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且享受待遇的人员,除有新的重大贡献外,一般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我市推荐名额为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1名(2024年巴黎奥运会取得前2名的运动员及2022年北京冬奥会前2名运动员,按《通知》规定可直接授予“全国体育系统先进个人”称号,不受名额限制)。

原则上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从前期我市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中择优推荐。如各区县、各单位还有工作成绩特别优秀的个人、事迹特别突出的集体或曾获评过重庆市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对象,可在重庆市表彰奖励信息系统“国家部委——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项目中补充填报推荐对象信息。各区县、各单位最多可补充推荐1个集体或1名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过硬、信念坚定,拼搏进取、务实担当,勤政廉政,团结协作。近5年来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紧紧围绕新时代体育工作中心任务,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体育法治、体育科研、体教融合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促进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取得显著成绩;

2.在2024年巴黎奥运会等备战参赛、国家队人才培养输送、运动队服务保障、国家队党建、运动员发展保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充分发挥体育公共服务职能,在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 健全完善体育管理制度、推动体育治理方式创新、治理效能提升 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

4.大力加强思想政治、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反腐倡廉等方面建设,成效显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体育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勇于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爱岗敬业、作风优良,无违纪违法行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探索新时代体育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体育改革和促进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在推动全民健身、提升群众体育工作影响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为促进全民健身事业不断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围绕巴黎奥运会等备战参赛工作,在竞技体育方面取得 重大成绩或为竞技体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4.在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科研、体育文化等领域取得丰硕成果、作出突出贡献;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组织领导

市人力社保局、市体育局联合成立重庆市评选推荐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专班,负责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人事处,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

四、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初审、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所在单位、区县和市级范围内进行三次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基层推荐

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所在区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就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以及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须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意见,由区县统一负责办理;企业及其负责人除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外,国有企业及其负责人还须征求审计部门意见,其他所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还须征求统战、工商联部门意见,由市评选推荐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负责征求意见。

拟补充推荐的区县和单位按程序研究决定本区县、本单位推荐对象,于63日前通过重庆市表彰奖励信息系统填报推荐对象有关信息(含基本信息、工作履历、年度考核情况、500字以内简要事迹、1500字以内先进事迹材料等,详细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表述,要求文字通顺、事迹突出,用典型事例说话,征求意见表作为附件扫描上传表彰奖励信息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视为放弃补充推荐。

(二)市级初审

市评选推荐工作专班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先进事迹等进行严格审核,统一征求公安等市级部门意见,经综合评审,提出拟推荐对象名单,经市体育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向各相关推荐单位反馈通过市级初审名单。有关推荐单位在本区县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按要求报送初审推荐材料(附件13)。市评选推荐工作专班向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表彰办)报送初审相关材料。

(三)考察、市级公示和正式推荐

待全国表彰办反馈通过初审推荐对象后,市评选推荐工作专班采取适当方式深入考察了解推荐对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并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全国表彰办报送复审正式推荐材料(附件49)。

(四)复审和全国公示

全国表彰办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复审,视情成立考察组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考察,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名单,并在全国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五)印发表彰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表彰决定。

我市获巴黎奥运会冠军运动员丁欣怡,由人事关系所在地进行推荐,履行上述“两审三公示”表彰既定程序。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体育系统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发放一次性奖金,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推荐评选工作应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工作,特别是急难险重岗位的集体和个人倾斜。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及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先进个人总数的20%以内。在事业单位担任处级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且继续从事训练科研教学一线工作、作出突出贡献者可按科研人员参评。

(二)坚持评选标准,严把质量关。坚持以德为先,突出实绩导向,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条件关、事迹关、廉洁关。各级推荐评选机构要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要深入考察了解推荐对象,坚决杜绝带“病”推荐、参评。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推荐评选机构要确保评选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公平参选,杜绝暗箱操作。对在评选表彰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已授予称号的表彰对象,如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将按规定撤销其所获称号,并收回奖牌、奖章、证书、奖金,撤销其享受的有关待遇。

(四)充分考虑不同领域的代表性。充分考虑体育领域的覆盖面,在事迹同等过硬的前提下,统筹考虑不同业务类型,以保证表彰奖励的广泛性、代表性。

(五)注重做好宣传引导。发挥表彰奖励工作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坚持挖掘先进典型与宣扬先进事迹并重,统筹做好推荐评选、典型宣传工作,把推荐、评选、表彰过程打造成发现、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展现良好形象,激励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积极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

七、联系方式

(一)市体育局人事处

人:郑晟华、罗晶

联系电话:6166512561665194

联系地址:渝中区体育村33

邮政编码:400015

(二)市人力社保局表彰奖励处

人:闫文举、唐继邦

联系电话:8897985988633933

附件:1.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登记表

      2全国体育系统先进个人初审推荐登记表

      3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全国体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5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征求意见表

      6全国体育系统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

      7企业征求意见表

      8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体育局

20255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新媒体&APP

重庆人社APP

微博

微信公众号

便民数字地图

12333
智能客服

政策咨询
问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