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做好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6号)精神,做好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做好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通知发布页面直接反馈。
2. 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cqssybxk@163.com。
3. 发送传真至023-88152771。
4. 联系电话:023-8863386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
附件:1.关于做好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