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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和领取重庆市科研人员顶岗培养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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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确认和领取重庆市科研人员

顶岗培养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

我市从2022年起开始实施重庆市千名科研人员顶岗培养计划,培养人员顺利完成顶岗锻炼,取得良好成效。根据工作安排,市人力社保局拟向完成顶岗培养的人员发放《重庆市科研人员顶岗培养入选证书》。为确保入选证书准确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关于做好2022年重庆市科研人员顶岗培养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338号)、《关于做好2023年重庆市科研人员顶岗培养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3129号)、《关于公布2024年重庆市科研人员顶岗培养计划人员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渝人社办〔202427号)等文件,收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纳入顶岗培养计划、完成顶岗培养且考核合格的科研人员名单以及加盖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印章的培养期满考核合格表或其他培养情况鉴定材料,于920日前形成材料电子扫描件反馈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电子邮箱:3805041337@qq.com

(二)材料压缩名称请按“顶岗培养期满考核+报送工作单位”格式标注。其中,区县(含属地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由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收集报送;市属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收集报送〔如:高校(含在渝央属高校)请市教委人事处收集,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含在渝部队医院)请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收集,市属国企请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收集〕。

(三)市人力社保局根据确认人员名单印制入选证书后,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领取或邮寄送达。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琪,023-88152588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9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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