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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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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审计局

关于开展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

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2024〕33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审计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审计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审计局,市审计局各处室、国家级开发区分局、市审计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署《关于开展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6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我市评选推荐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市审计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各区县(含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简称区县)审计局及其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先进个人:以上单位在职干部职工。

    副厅局级或相当于副厅局级及以上的集体和个人不参加评选。推荐个人需连续从事审计工作5年以上。处级或相当于处级干部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表彰总数的20%。

    推荐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能集中在同一单位;曾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且享受待遇的个人,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和推荐名额

    1.表彰名额:全国共表彰先进集体80个、先进工作者45名。

    2.推荐名额:分配给我市的推荐名额为先进集体2个、先进工作者1名。

    评选范围内的各个单位均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工作者参评,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参评。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自觉服务大局,在促进党中央令行禁止、维护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深化反腐治乱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一)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

    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较强。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并得到较好执行,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

    2.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依法、客观、公正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近5年在承担的各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3.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近5年来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违纪违法案件和“四风”问题,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行为。

    4.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凝聚力,作风民主,团结和谐,拥有一支具备过硬审计职业精神和专业能力的干部队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得到党员干部和群众的信赖。

    (二)全国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

    1.政治过硬、对党忠诚。理想信念坚定,思想觉悟高,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本领高强、业绩突出。连续从事审计工作5年以上,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能查能说能写水平较高,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业务骨干作用,近5年在完成的各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审计机关、相关部门的好评,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

    3.作风优良、心系人民。热爱审计事业,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忠于职守、甘于奉献,敢于斗争、敢审敢严,坚持原则、敢说敢言,为人正派、团结同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认可度高。

    4.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模范带头遵纪守法,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无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问题,未受过组织处理或处分。

    三、组织领导

    市人力社保局、市审计局联合成立重庆市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推荐工作。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

    四、推荐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坚持优中选优,确保评选表彰工作质量。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初审、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所在单位、区县和市级范围内进行三次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基层推荐(8月19日前)。各区县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近5年主要事迹等。各区县人力社保局(表彰工作主管部门)、审计局联合对本区县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筛选,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意见,按程序研究决定本区县推荐对象,于8月19日前通过重庆市表彰奖励信息系统将推荐对象有关信息(含基本信息、年度考核情况、500字以内简要事迹、1500字以内先进事迹材料等,详细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表述,要求文字通顺、事迹突出,用典型事例说话,征求意见表作为附件上传表彰奖励信息系统),报送至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视为放弃。

    (二)市级初审(8月26日前)。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材料等进行审核,统一征求市级公安部门意见。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审提出拟推荐对象名单,经市审计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向各相关推荐单位反馈通过市级初审名单。有关推荐单位在本区县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按要求报送初审推荐材料(附件2-5)。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评选办)报送初审相关材料。

    (三)考察、市级公示和正式推荐。待全国评选办反馈通过初审推荐对象后,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适当方式深入考察了解推荐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向全国评选办报送正式推荐材料(附件6、7)。

    (四)表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署联合印发表彰决定。

    五、评选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评选推荐工作要面向审计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长期工作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的集体和个人倾斜。副厅局级和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先进工作者评选中,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总数的20%以内,各单位原则上不推荐处级干部。

    (二)严把评选质量关。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按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开展推荐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实绩导向,以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突出群众公认,坚持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各推荐单位要严密组织,对推荐工作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  

    (三)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各推荐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确保公平推选,杜绝暗箱操作。对在推荐评选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对于已授予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表彰对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行为,将撤销其所获称号,收回奖牌、奖章、证书,退回奖金,并撤销享受相关待遇。

    (四)按要求报送材料。各推荐单位在接到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初审和正式推荐名单后,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5份。推荐的先进工作者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5张(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并附照片电子版。照片应为白色背景,头部须占照片面积一半以上,文件大小50-500KB之间,JPG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中文姓名”加“-”加8位数字“出生年月日”,如“张某某-19660101”。 

    六、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授予“全国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七、联系方式

    (一)市审计局组织人事处

    联 系 人:陈驰

    联系电话:67519212,13883313371

    联系地址:渝北区龙溪街道金山路8号

    (二)市人力社保局表彰奖励处

    联 系 人:闫文举 

    联系电话:88979859


    附件:1.重庆市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选荐

    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初审推荐登记表

    3.全国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登记表

    4.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事迹简介(模板)

    5.全国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事迹简介(模板)

    6.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7.全国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8.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征求意见表

    9.全国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审计局

    2024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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