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地震局
关于评选推荐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渝人社〔2024〕31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重庆地震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地震局关于开展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62号)要求,为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重庆地震局机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中的工作部门,区县(自治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全国地震系统先进工作者:重庆地震局机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各区县(自治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从事防震减灾工作5年以上(截至评选通知印发当月)的在职职工。
推荐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能集中在同一单位。曾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且享受待遇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表彰名额和推荐名额
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表彰名额20个,全国地震系统先进工作者表彰名额15名。
我市可推荐先进集体候选单位2个、先进工作者候选人2名,实行差额推荐评选。各区县(含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重庆地震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以及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一)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
领导班子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信念坚定、廉洁奉公、作风优良、团结有力,干部职工队伍勤政务实、清正廉洁、作风扎实、和谐进取。近5年来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和防震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在地震监测预报预警、震灾风险探查区划评估、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和地震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
2.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推动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目标,以深化改革破解发展中的困难问题,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增加发展动能,在推动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领导班子团结有力、作风民主,有较强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在党的建设、干部人事、财务、综合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有力地服务防震减灾事业改革发展。
4.深入推进区县防震减灾工作,积极拓宽工作领域,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得到普遍认可。
5.在突发地震事件处置中,及时妥善处理险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突出贡献。
6.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二)全国地震系统先进工作者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防震减灾事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精通业务、敢于担当、恪尽职守,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无违法违纪行为。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在地震监测预报预警、震灾风险探查区划评估、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和地震科学研究工作中,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和综合保障工作中,贡献突出、事迹感人。
2.长期坚守在防震减灾工作一线,刻苦钻研业务,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在基层单位的平凡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3.不畏艰险,勇于奉献,面对复杂情况和问题,意志坚定,敢于担当,善于处置复杂疑难问题,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
4.勇于开拓,在区县防震减灾工作中成绩显著,在干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5.在完成专项任务和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
三、组织领导
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地震局联合成立重庆市评选推荐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负责此次评选推荐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重庆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
四、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初审、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所在单位、市级范围和全国范围内进行三次公示(每次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区县推荐、所在单位公示。按照评选条件,各级单位广泛征求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拟推荐对象须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重庆市表彰奖励信息系统报送推荐对象信息(含基本信息、年度考核情况、500字以内简要事迹、15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等,征求意见表作为附件上传表彰奖励信息系统),于8月16日前报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重庆地震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向重庆地震局人事教育处直接提交申报材料,统一办理公示、征求意见等工作;各区县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组织申报,会同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综合比选共同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二)市级审核、初步推荐。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材料等进行审核,统一征求市级公安等部门意见。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开展综合评审,提出初步推荐对象名单。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推荐单位反馈名单,向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初审材料。
初审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审核、集体研究、公示等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登记表》《全国地震系统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登记表》。所有推荐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主要事迹以第三人称表述,要求文字通顺、事迹突出,用典型事例说话,字数1500字左右。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均刻录光盘附送。推荐的先进个人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5张(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并附照片电子版。照片应为白色背景,头部须占照片面积一半以上,文件大小50-500KB之间,JPG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中文姓名”加“-”加8位数字“出生年月日”,如“张某某-19960101”。
(三)国家级初审,市级公示、正式推荐。全国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报送的初步推荐对象及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并反馈初审推荐对象建议名单。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采取适当方式深入考察了解,并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和重庆地震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向全国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正式推荐材料。
(四)国家级复审、公示。全国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评审,视情成立考察组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对拟表彰对象在全国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全国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五)印发表彰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印发表彰决定。
五、评选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评选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基层单位和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的人员倾斜。副厅局级或相当于副厅局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干部不超过评选表彰总数的20%。在事业单位担任处级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且继续从事科研教学一线工作、作出突出贡献者可按科研人员参评。
(二)严格评选标准。坚持以德为先,突出实绩导向,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事迹关。各评选推荐机构要严格履行程序,对推荐工作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采取适当方式深入考察了解推荐对象,坚决杜绝带“病”推荐、参评。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评选推荐单位要确保评选范围内的集体和个人公平参选,杜绝暗箱操作。对在评选表彰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集体,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评选资格。对已授予称号的表彰对象,如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将按规定撤销其所获称号,并收回奖牌、奖章、证书,停止其享受的有关待遇。
(四)充分考虑不同领域的代表性。要充分考虑各种类型代表性,在事迹同等过硬的前提下,统筹考虑不同业务类型代表性,以保证表彰奖励的覆盖面。
(五)注重做好宣传引导。切实发挥表彰奖励工作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坚持挖掘先进典型与宣扬先进事迹并重,统筹做好评选推荐、典型宣传工作,把评选、推荐、表彰过程打造成发现、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展示良好形象,激励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积极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更大贡献。
六、奖励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印发表彰决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授予“全国地震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奖金,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七、联系方式
(一)重庆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联 系 人:蒋 璀
联系电话:67081799、13657694466(渝快政同号)
通讯地址:渝北区红黄路339号
邮政编码:401147
(二)市人力社保局表彰奖励处
联 系 人:闫文举
联系电话:88979859
附件:1.重庆市评选推荐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登记表
3.全国地震系统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登记表
4.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5.全国地震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6.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征求意见表
7.全国地震系统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8.企业征求意见表
9.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地震局
2024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