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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公示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22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强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助推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核心的人力资源市场整体智治体系,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备案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54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公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主体

    2023年12月31日前已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含职业中介机构、人力资源服务备案机构、市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机构”)。

    二、公示内容

    机构注册许可备案等基础信息、机构2023诚信考核年度诚信状况以及机构自愿公示的2023年度业务信息。

    三、公示方式

    各机构应于2024年3月30日前通过互联网登陆重庆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cqsbmh/rsrc/ldc-rlzyjg-web-enterprise/rlzyjg/author/login),在“机构业务管理”下的“年度报告公示”核实机构基础信息、诚信积分信息、2023年度业务信息,并勾选选择性公示事项,完成年度公示工作。

    四、公示信息异议处理

    针对机构诚信积分扣减事项存在疑问、机构在系统登记的注册许可备案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请于3月30日前与注册地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主管科室联系确认、修改;针对机构2023诚信考核年度奖励信息未录入的,请在“诚信状态管理”下及时录入;针对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变更的,请在“机构基础信息”下修改更新;针对前期未按要求完成2023年度统计任务的,请在“机构业务管理”下的“机构上报任务管理”中及时补录。

    五、其他事项说明

    系统登陆使用机构渝快办账号及密码,若机构未注册或已丢失渝快办账号信息,请自行在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zwykb.cq.gov.cn/frbs/)注册或找回。若登录系统后未显示机构信息,请联系注册地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主管科室完成基础信息录入后,再次登陆完成年度公示工作。

    完成网上公示后,机构无需再向注册地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纸质报告(公示)材料。机构许可证无需加盖年度公示章依然有效,若确需加盖,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相关科室应当予以盖章。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机构年度公示工作,确保辖区机构全部通知到位,并留存工作台账,以备查验。针对3月31日前未完成公示的机构,将按“诚信积分制”规定给予扣除诚信积分12分的处理。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联系人: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宁永祺,8897982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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