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根治
欠薪联动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2023〕12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建设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部署,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研究,决定在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进一步加强根治欠薪联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联动工作责任,加大欠薪案件查处力度
(一)明确欠薪案件查处责任,联动推进欠薪治理。
全面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力社保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牵头做好辖区内的工资支付日常监督检查、欠薪案件查处等工作。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办因“三包一挂”等导致的欠薪案件,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明确“一金三制”监管责任,督促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到位。
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人力社保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的管理。为避免企业重复填报,实名制管理平台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按照统一数据指标和传输标准,采取SDK接入标准“一次采集、双发推送”的方式共享实名制数据。
各区县人力社保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联动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存储、专用账户管理、人工费拨付、农民工工资代发等情况监督检查力度;要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强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考勤监督检查,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要强化日常监管,督促施工企业把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到位。
二、强化工作配合,形成联动合力,提升工作实效
各区县人力社保、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强化联动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督促辖区内在建项目全面加强实名制用工管理,落实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或书面用工协议,进行用工实名制管理;督促总承包单位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
三、压实属地责任,及时处置化解
各区县人力社保、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对欠薪案件加大执法力度,按职责及时处置化解。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