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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在北京大学重庆大数据研究院等16个单位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

日期:2022-10-31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在北京大学重庆大数据研究院等16个单位

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2〕30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各高校博管办,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一批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备案情况的函》(博管办〔2022〕108号),同意北京大学重庆大数据研究院等16个单位备案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国家站),开展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及时通知辖区内新设站单位,督促其尽快做好招收博士后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加强对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指导和帮助,督促其做好建章立制、人员选聘、考核管理等工作,不断推动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

    二、各新设站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博士后工作的组织领导,选好配强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博士后管理人员培训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博士后管理人员队伍。健全博士后进、育、出管理制度,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标准,推进博士后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抓紧与全国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尽早确定联合招收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按照申报设站时提出的研究项目,结合现阶段重大科研任务,抓紧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选聘工作。要加强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资格的审查,严格按规定条件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认真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工作,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结合我市实际,引导博士后人员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加快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科技项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尽快培养出一批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青年人才。

    三、国家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注销设站资格,被注销的国家站3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设站:

    (一)在全国博士后综合评估中被评估为不合格等次;

    (二)新设站两年内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连续三年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严重违反博士后工作有关规定或存在重大学术不端等问题;

    (五)无法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或因业务调整、重组、破产等原因无法继续开展博士后工作。

    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渝人社发〔2020〕70号)等文件有关要求,新设站单位设站3年内完成招收6名全职博士后进站,给予一次性50万元设站资助。


    附件:备案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名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备案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申报单位

1

北京大学重庆大数据研究院

2

重庆杰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重庆水泵厂有限责任公司

5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6

华润微电子(重庆)有限公司

7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8

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9

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庆研究院

10

重庆新国大研究院

11

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微电子产业技术研究院

12

重庆国际免疫研究院

13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14

重庆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

15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16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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