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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重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日期: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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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人社〔2022〕305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网信办、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党工委网信办、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网信办、人力社保局,市委网信委委员单位及市级相关部门,相关高等院校,有关网站,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网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坚决维护网络安全,大力推动信息化发展,加快推进网络强市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网信办决定开展重庆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网信办,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网信办、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市委网信委委员单位和市级相关部门负责网信工作的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新闻网站重庆频道;市属新闻网站;商业网站重庆频道;区县融媒体中心;部分高等院校党委宣传部、网络工作部及相关事业单位;市、区县级网络社会组织;市内重点网信企业;部分自媒体。

    2.先进个人:以上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我市网络名人。其中,近5年内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同类型或相似类型表彰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表彰名额。

    全市评选表彰重庆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100名。本次评选表彰实行差额推荐。各区县(含各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以下简称区县)可推荐1个集体、2名个人参评。市委网信委委员单位、市级相关部门、中央新闻网站重庆频道、市属新闻网站、商业网站重庆频道、区县融媒体中心、部分高等院校、网络社会组织、网信企业、自媒体可推荐1个集体、1名个人参评。网络名人可申报先进个人。市委网信办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择优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网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近5年内单位主要领导无违纪违法记录,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无严重违纪违法记录。

    2.出色完成本地网信委交办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各项工作任务,推动网信工作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3.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协调,纪律严明,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4.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思想解放、勇于进取,廉政勤政、公道正派,执行力强。

    5.干部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好,单位风气正,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强。

    6.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作出其他突出贡献。

    (二)先进个人。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网信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中奋发进取,追求卓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从事网信工作5年以上。

    3.探索研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规律,积极推动网信领域基础研究、技术革新和产业发展,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拓宽工作渠道、完善工作机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上敢于担当、顽强拼搏,作出突出贡献。

    4.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爱岗敬业,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热心服务工作对象,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广泛赞誉。

    5.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6.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作出其他突出贡献。

    三、组织领导

    市委网信办、市人力社保局联合成立重庆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网信办人事处,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组织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各区县网信办对区县网信办及所属事业单位、区县融媒体中心、区县级网络社会组织进行材料收集、审核、汇总,按管理权限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会同本地区人力社保部门(表彰工作主管部门)提出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地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市委网信委委员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高等院校对推荐对象进行材料收集、审核、汇总,按管理权限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拟推荐对象,经本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其他网络媒体、市级网络社会组织、网信企业、部分自媒体推荐的,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直接报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意见工作由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理)。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表彰工作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同步在重庆市表彰奖励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推荐对象汇总信息。

    (二)初审初评。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初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建议名单。

    (三)综合评审。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对拟表彰对象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名单,并统一征求市级公安部门意见。

    (四)公示及表彰。市委网信办、市人力社保局将拟表彰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宜给予表彰的,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取消表彰资格,不予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分管市领导审定同意后,由市委网信办、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表彰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各区县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所有推荐对象均应征求公安部门意见,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还应当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企业或企业负责人,应按管理权限征求生态环境、人力社保、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同志倾斜。副厅局级以上或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市管干部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表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先进个人表彰总数的20%,市级机关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表彰总数的15%,市级主办单位(市委网信办)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表彰总数的5%,企业负责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先进个人表彰总数的15%。在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但具有高级职称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科研人员身份参加评选。同一单位(集体)内,已推荐参评先进集体的,不再推荐该集体领导班子成员为先进个人。各单位原则上不推荐处级干部,如确需推荐,最多推荐1名处级干部,同时在推荐名额之外再推荐1名处级以下干部职工作为备选。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其参加下一次评选活动资格。对在评选推荐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推荐单位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请在2022年8月26日前(高校于9月2日前)将评选推荐情况简要报告、先进事迹材料(单列)、公示材料以及相关的《重庆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重庆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征求意见表》《重庆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1-4)报送至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未送达视为弃权。

    评选推荐情况报告包括:推荐对象产生经过、审核程序、推荐对象公示情况和结果、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先进事迹材料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工作和突出业绩,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1000字左右。所有推荐材料纸质件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表彰工作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同步在重庆市表彰奖励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推荐对象汇总信息。

    六、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集体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七、联系方式

    (一)市委网信办。

    联 系 人:胡杰、刘浩然

    联系电话:63151779、63151113

    传    真:63151823

    邮    箱:cqwxbrsc@sina.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大竹林街道青竹东路6号北楼人事处

    邮    编:401121

    (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闫文举、贯德玉

    联系电话:88979859、88979849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北区1号楼1301室

    邮    编:401120


    附件:1.重庆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2.重庆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3.征求意见表

    4.重庆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重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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