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社〔2022〕29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水行政主管部门,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水行政主管部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水行政主管部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水行政主管部门,市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水利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大力实施水源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有力应对历史罕见洪水,全力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聚力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化水利各项改革和三峡后续规划实施,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水安全支撑保障,全市人民因水而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增强。全市水利相关部门及广大水利工作者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领和激励全市水利工作战线推动重庆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奋力书写重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篇章作出新贡献,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人力社保局、市水利局决定评选表彰重庆市水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各区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简称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所属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内设机构、所属单位,其他涉水相关部门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内设机构、所属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等。
2.先进个人:以上单位参与水利工作的人员(含非在编人员)。
(二)表彰名额。
全市评选表彰重庆市水利工作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100名。本次评选表彰实行差额推荐。各区县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2名先进个人(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可推荐基层单位组织和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市级有关部门可推荐1名先进个人;市水利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1名先进个人;水利相关企业(由市水投集团统筹)可推荐8个先进集体、8名先进个人。
其中,近5年内已获得同级别及以上级别的同类型或相似类型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拥有一支高素质、有战斗力的干部职工队伍;重视思想、组织、作风和文化建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成效明显,树立了良好社会形象;近5年来,集体主要领导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集体领导班子成员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在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水利发展和服务民生水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在水资源管理、水生态文明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利建设与管理、规划设计、民生水利建设、水利扶贫、乡村振兴、水土保持、河道管理、科研教育、立法执法、水利信息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在水旱灾害防御以及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反应迅速,积极作为,勇于担当,作出突出贡献。
4.在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干部人事、财务、综合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作出突出贡献。
5.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作出突出贡献。
(二)先进个人。
热爱水利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广泛的群众基础,获得较高社会赞誉,连续从事水利相关工作5年以上。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开拓进取,工作一流,在依法治水、加强水资源管理、水生态文明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利建设与管理、规划设计、前期工作、民生水利建设、水利扶贫、乡村振兴、水土保持、河道管理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或条件艰苦的岗位,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3.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深化水利改革的各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科研教育等事业行业发展的重要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在生产经营、节约保护水资源等方面业绩突出。
4.在水旱灾害防御、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表现优异,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突出贡献。
5.在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反腐倡廉、精神文明建设、志愿者服务、水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单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6.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作出突出贡献。
三、组织领导
市人力社保局、市水利局联合成立重庆市水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四、推荐评选程序
(一)逐级推荐审核。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对象进行材料收集、审核、汇总,按管理权限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会同本地区人力社保部门(或表彰主管部门)评选出拟推荐对象,在本地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市级有关部门对基层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筛选、按管理权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出拟推荐对象,经本单位党组审核同意,并在本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综合评审。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初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建议名单。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表彰对象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名单,并统一征求市级公安部门意见,经市水利局党组研究确定后报请分管市领导审核同意。
(三)全市公示和表彰。市人力社保局、市水利局将拟表彰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表彰的,按规定进行表彰;经核实不宜给予表彰的,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取消表彰资格,不予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水利局联合行文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各区县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一)严把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所有推荐对象均须征求公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还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是企业及其企业负责人的,还应当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国企)、人力社保、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为社会组织的,还应当征求登记注册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上述征求意见工作,须由推荐单位统一组织办理,不得由推荐对象自行办理。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水利工作一线。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地方努力工作的同志倾斜。副厅局级以上或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市管干部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表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先进个人表彰总数的20%,市级机关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表彰总数的15%,市级主办单位(市水利局)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表彰总数的5%,企业负责人表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表彰总数的15%。在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但具有高级职称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科研人员身份参加评选。同一单位(集体)内,已推荐参评先进集体的,不再推荐该集体领导班子成员为先进个人。各单位原则上不推荐处级干部,如确需推荐,最多推荐1名处级干部,同时在推荐名额之外再推荐1名处级以下干部职工作为备选。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其参加下一次评选活动资格。对在评选推荐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推荐材料请于2022年8月20日前报送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未送达视为弃权。推荐材料包括:《重庆市水利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重庆市水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征求意见表》《重庆市水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5)各一式3份,评选推荐情况报告、先进事迹材料(单列)和公示材料各3份。评选推荐情况报告包括:推荐对象产生经过、审核程序、推荐对象公示情况和结果、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先进事迹材料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工作和突出业绩,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2000字以内。以上推荐材料纸质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同时报送电子件。各区县人力社保局部门(或表彰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同步在重庆市表彰奖励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有关推荐对象信息。
六、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奖的集体颁发奖牌;对获奖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
七、联系方式
(一)重庆市水利局。
联 系 人:黄珊
联系电话:88920672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2308室
(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闫文举
联系电话:88979859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1301室
附件:1.重庆市水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重庆市水利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3.重庆市水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4.征求意见表
5.重庆市水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水利局
2022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