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社办〔2022〕30号
各有关劳务派遣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服务和管理,提高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劳务派遣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要求,决定开展劳务派遣单位2021年度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验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二、核验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法定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单位。
三、核验内容及方式
(一)核验内容
1.核查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保缴纳情况;对应的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等;
2.核查企业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和注册资金情况等;
3.核查比对企业登记信息与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登记信息的一致性。
(二)上报材料
1.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单位经营情况、劳务派遣经营情况等(附件1);
2.《劳务派遣情况表》(附件2);
3.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自查。开展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核验是贯彻《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劳务派遣单位监管,规范我市劳务派遣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安排专人按时做好自查和上报工作。
(二)如实填报,按时上报。各劳务派遣单位务必按照要求如实、完整的填报材料,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月31日前请将纸质件报送到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北区1号楼4楼1411室)。
(三)强化责任,依法经营。通过年度核查强化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经营意识,我局将对逾期未报告或者提交报告不符合要求、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资料、违法经营劳务派遣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核验工作结束后,市人力社保局将发布年度核验通告,对核查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将核验结果录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信息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联系人:田福元,联系电话:88633927、13983229122。
附件:1.《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样本)
2.《劳务派遣情况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