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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日期:2022-01-05

渝人社〔2021〕45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有关主管部门,各技工院校:

    现将《重庆市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加快构建技能型社会、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和对重庆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实施意见》,根据《全市人力社保事业“十四五”规划纲要》《“巴渝工匠2025”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庆市职业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等,结合我市技工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全市技工教育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和对重庆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大力实施“巴渝工匠2020”计划,坚持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推动技工教育迅速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一是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开展“规范建设”“项目建设”“质量提升”等主题年活动,制定出台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实施意见,部门办技师学院在编制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第4学年及以上学生生均拨款妥善解决,高职分类考试、成人高考政策顺利落地,为培养高技能人才奠定坚实基础。率先出台“1+9”配套管理制度,强化分级分类管理,实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零”感染,服务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二是办学水平逐步提高。新增高级技工院校5所、技师学院2所,在技工院校建成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9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4个、职业技能竞赛基地37个。全市开展招生技工院校41所,在校生9.9万人,年均招生3万余人,社会培训16.7万人次。三是办学特色日趋浓厚。坚持专业对接产业需求,建成专业182个、专业点609个、精品特色专业106个、实训基地117个,90%以上的专业开展校企合作,合作企业超过1000家,建立技工教育联盟3个,专业对接产业发展匹配度达到83%。3所技师学院成功试点职业训练院建设,7所技工院校11个专业开展一体化课程改革。四是师资队伍不断增强。年均开展师资培训及教学教研30余项,累计评出教学教研奖项650余个、优秀教师200余名、先进教育工作者400余人,累计评出正高级职称教师46人,先后选派60名教师赴美国、德国、新加坡等培训。开展“专家带专业、大师带教师”活动,30多名大师112次走进校园。连续两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获得8个一等奖、7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综合成绩首届全国第三、第二届全国第四。五是办学成果较为丰硕。年均就业3万余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两届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全国职业教育学生创新创业大赛,30余名学生获得奖项,特别是技工院校培养的学生分别摘得世界技能大赛第一枚奖牌、第一枚金牌。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20所重点技工院校与33个区县接对帮扶,年均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200余人,累计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4.3万人次,技工教育办学质量及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十三五”时期,我市技工教育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面临一些发展困难和问题:一是人才培养规模和质量需进一步加强,技工教育财政投入不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较为突出。二是办学层次尚未完全贯通,技师学院高层次办学定位还有待进一步落实,毕业生成长通道需持续拓展。三是自身办学能力不足,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和办学特色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受传统观念束缚,社会上重学历、轻技能,重普教、轻职教的观念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技工教育快速发展。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技工教育事业发展面临良好机遇和广阔空间,也承载艰巨任务。一是党和国家对技能人才的高度重视,为技工教育事业发展带来历史契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技能人才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是对我国技能选手在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上取得佳绩时批示,“要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李克强总理要求“要紧扣需求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办好技工院校”。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的胜利召开,以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出台,凸显了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技工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强大动力。二是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人才广泛需求,为技工教育事业发展创造广泛空间。重庆肩负国家重要中心城市、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西部金融中心、西部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门户枢纽等发展定位,“十四五”时期,我市将加快战略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推动数字经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协同打造世界级装备制造、特色消费产业集群,需要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技工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强劲发展动力。三是职业能力建设事业大发展,为推进技工教育事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建设“智能+技能”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实施“巴渝工匠2025”行动计划,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国际合作先导区、“巴蜀工匠”协同培养融合区、“巴渝工匠”创新发展聚集区,建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智能+技能”高新技能人才孵化空间、“巴渝工匠”乡村驿站等技能人才培养平台,评选一批重庆技能大师、全市技术能手、青年技能之星等高技能领军人才,积极承办“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巴渝工匠”杯等职业技能竞赛,全力备战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培、以赛促建、以赛选才。技工教育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高技能人才培养、促进就业创业的主阵地,必将在职业能力建设改革工作的浪潮中,获得更多更大红利。技工教育必须围绕国家及我市重大战略部署,瞄准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促进就业需求,从已有条件和自身特点出发,科学规划,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以及对重庆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中办、国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企业行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化技工院校改革,推进办学模式创新,加强高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培养,注重德技并修、多元办学、校企合作、提质培优,实现创新发展,建设现代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技能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技工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布局更加合理、特色更加突出、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成效更加显著的良好局面。技工院校发展成为开展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服务技能人才成长的重要平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构建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依托。技工教育办学模式更加成型,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更加符合产业需求、企业需求,立足产业链,打造人才链,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较高水平,面向社会开展学制教育、职业培训、公共实训、技能评价、竞赛集训、就业服务、创业孵化等技能人才全方位服务。技工教育吸引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服务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功能进一步增强。

    ——环境更加优化。法律和政策环境逐步改善,资金项目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技工院校地位及师生待遇逐步提高,技工教育社会认可度不断提升。

    ——布局更加合理。技工院校发展布局更加均衡,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结构比例更加合理。

    ——功能更加健全。拓展技工院校社会服务功能,积极承担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指导、乡村振兴、人才评价、技能竞赛等任务。

    ——特色更加突出。坚持校企合作、高端培养,继续实施精品专业、特色专业建设,90%以上的专业实行校企合作培养模式。

    ——成效更加显著。办学规模更加扩大,办学质量和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大幅提升,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持续提高。

专栏1: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标

2020

2025

1.年招生学生规模(万人)

3

>3.5

2.在校生规模(万人)

9.9

>10.5

3.毕业生就业率(%

98

>98

4.累计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万人)

——

>[   15 ]

5.累计开展职业培训(万人次)

——

>[   100 ]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思想铸魂计划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的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技工院校党组织建设,促进学校各级党组织组织力全面提升。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技工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院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工作与院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依靠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社区以及相关社会团体,与院校所在区县(自治县)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建立紧密联系,协同推进加强院校党建工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院校发展。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院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将思政课作为立德树人关键课程,同时加强其他课程思想政治建设,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传授、技能培养融合统一。开齐开足开好思想政治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好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统编教材使用。加强技工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建设,创建技工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研修基地。深入推进法治、国家安全、生态文明和国防教育。

    3.突出综合能力培养。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把劳动教育纳入公共课必修课程,加强学生劳动实践和实习实训。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鼓励院校与企业等社会团体合作,共建共享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体育、美育课程,规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

专栏2:思想铸魂计划

1.争创国家级技工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研修基地1个,建设市级技工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研修基地3个。

2.实施德育品牌建设计划,建设具有技工教育特点的课程思政教育案例10个。

3.开展劳动教育活动,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每学年16学时。

4.开展教材管理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统编教材规范使用。

    (二)实施提质培优计划

    4.优化结构布局。加强规划引导,推动形成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梯次发展、有序衔接、布局合理的技工教育体系。技师学院是优化技工教育结构和培育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载体,重点培养技师、预备技师、高级工等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工学校主要承担高级工、中级工培养任务,技工学校主要承担中级工培养任务。支持“一区”技工院校提升办学能力,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支持“两群”通过新建、整合、改扩建等方式扩大技工教育。支持比邻四川区县(自治县)加强与四川方面合作举办技工院校。支持革命老区举办技工院校。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校序列。

    5.支持多元发展。支持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企业直接举办或参与举办技工院校,支持其他职业院校或培训机构向技工院校转型。发挥龙头企业、大型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积极推动企业和优质技工院校多元主体组建技工教育集团。对于确需移交的行业、企业办技工院校,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接管工作。大力支持民办技工院校发展,鼓励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技工院校。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技工院校。推动技工院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技工院校建设培训基地。

    6.深化教研教改。设立技工教育教学教研专门机构,加强教研机构建设,加大教研教改工作力度,加强课程开发。构建以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公共课课程标准、大类通用专业课课程标准、专业课程规范及专业教学标准等组成的技工教育教学标准体系。深化一体化教研教改,规范一体化课程,主动参与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开发。做好技工教育理论研究,及时总结技工教育办学规律和人才培养模式。组织优秀教研成果展示交流活动,推广技工教育优秀教研科研成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第二轮职业训练院建设试点,拓展评价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共实训、技能竞赛、师资研修、就业服务等功能,为技能人才成长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服务。

    7.加强专业建设。加强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完善修订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支持和引导技工院校建设一批符合国家及我市发展战略需要、与我市主导产业发展相匹配的特色专业。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优先发展我市重点支柱、战略新兴、高新技术制造、现代服务、现代农林牧渔等产业和新职业、新产业、新经济、新业态重点领域需要的一批新兴专业,加快建设护理、康养、家政等一批人才紧缺的专业,改造升级钢铁冶金、化工医药、建筑工程、轻纺制造等一批传统专业,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鼓励开设更多紧缺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继续实施技工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提升专业品牌和办学实力。搭建技能人才供给与产业人才需求数据平台,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定期发布技能人才供给和产业人才需求白皮书。

    8.深化校企合作。主动吸纳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技工院校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实施,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开展订单培养。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促进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用人需求紧密结合。指导技工院校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促进校企共同招生招工、共商专业规划、共议课程开发、共组师资队伍、共创培养模式、共建实习基地、共搭管理平台、共评培养质量,形成“人才共有、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鼓励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带动各类企业参与校企合作。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联合开发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发展“互联网+教育培训”模式。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共同组织开展基于工作场所的学习活动,积极为企业提供知识讲座、课程资源开发、技术辅导等服务,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培训机构的建设。支持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引导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鼓励技工院校的院系与企业车间、班组结对子,建立校企合作的学习团队,通过多种教育培训服务供给,为职工提供终身技能提升服务。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训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直接或参与技工院校办学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专栏3 提质培优计划

1.以技师学院为重点,争创一批国家级优质技工院校、优质专业;建设一批市级优质技工学校、优质专业,发挥优质技工院校和优质专业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技工教育特色品牌。

2.支持依托技工院校建设国家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承办国家级、市级首席、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交流活动,举办区域或行业高技能人才研修交流活动。

3.引导优质技工院校积极参与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建设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并按规定予以支持。

4.实施技工院校创新发展计划,推动建立5个区域性技工教育集团。

5.把校企合作成效作为评价技工院校办学质量的重要内容,纳入技工院校评价体系,对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院校在相关项目建设方面予以倾斜和支持。

     (三)实施功能扩展计划

    9.巩固招生规模。面向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企业职工等各类群体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积极推进技工院校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多举措多渠道扩大技工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组织有技能提升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读技工院校。深入开展“技能三进”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广泛利用网站、微信等各种渠道资源,做好招生宣传,进行生源摸底,抓好报名动员组织等工作。坚持线上招生和线下招生多措并举,发挥多种招生渠道优势。规范招生秩序,定期清理公开招生资质。建立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与技工院校招生协调机制,将技工院校年度招生工作纳入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加大组织落实和调度工作力度。开辟市外合作招生渠道,推介技工院校办学特色,鼓励周边省市学生来渝就读。

    10.开展技能培训。落实技工院校实施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组织技工院校全方位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类培训计划,承担培训任务,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不断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引导技工院校普遍设立企业培训工作站,开展职业培训包示范培训和订单定岗定向培训企业职工技能提升。突出高技能实训特色,重点围绕高精尖缺职业(工种),面向企业职工和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提供高端技能培训。加强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对承担职业技能培训的技工院校,按照职业技能社会培训收入的5—20%追加当年绩效工资总量。允许技工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教师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完善技工院校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落实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大力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面向企业职工开放技工院校一年以上非全日制学籍注册通道。依托校企深度合作的技师学院,联合产业龙头企业、行业头部企业建设产业学院。探索推行弹性学制,通过工学交替、校企双师联合培养高级工、预备技师和技师。依托技工院校创建或与企业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技师研修交流、校企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项目等方式合作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聚焦新产业、新技术、新职业发展方向,开展企业技师培养培训。

    11.深化就业服务。加强技工院校与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合作,共同组织开展招聘会、就业创业指导等多样化服务。完善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推动与有关部门间信息互联互认。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应征入伍、就业、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分别按照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规定享受求职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相关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创业创新培训师资培养,推动技工院校创业创新培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建立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服务载体,服务技工院校毕业生创业创新。定期举办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鼓励技工院校师生积极参与中国创翼、“渝创渝新”等各类创业创新大赛。

    12.服务乡村振兴。对标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加强乡村地区技工院校建设,增强技工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发挥技工院校优势,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相关专业建设,支持提升一批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培育一批劳务技能品牌,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办好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更好发挥对培训的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开展农村劳务经济人、新型职业农民等培训项目,不断提高农民技术技能水平,实现巩固拓展技能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人社领域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大“一区两群”职业技能开发对口协作力度,对两群地区技工院校予以重点帮扶。支持具备条件的优质技工院校与优质企业共同组建乡村驿站,助力建设,推动乡村技能人才振兴。

    13.开展技能评价。在技工院校全面推行职业技能评价,支持帮助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技工院校依托合作企业为学生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经市、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将具备条件的技工院校培育为社会培训评价机构,面向各类就业群体提供培训评价服务,按规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技工院校学生通过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专栏4:功能扩展计划

1.每年评选技工院校优秀学生毕业生100个,优秀毕业生干部30个。

2.针对毕业3年内毕业生,每年选树100名创业之星。

3.举办技工院校创业创新大赛2—3次。

4.加大技工教育对口帮扶力度,持续提升办学实力,建立10个左右乡村驿站。

5.推动10所技工院校成为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

    (四)实施技教赋能计划

    14.完善政策举措。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切实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畅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制定出台我市《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实施方案》,完善技工教育政策制度,改善技工教育发展环境。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完善技工院校岗位设置、公开招聘、教师职称、绩效工资、财政投入等政策措施。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通过辛勤劳动过上幸福美好生活的典型事迹,深入开展世界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技能中国行”等主题宣传,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15.推广世赛成果。推进世界技能大赛重庆研究(研修)中心建设,参与对世界技能大赛标准、世界技能大赛资源应用与成果转化的方法路径研究,推动世界技能大赛标准和成果转化。参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世赛成果转化教材开发。对接世赛标准,开发和完善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不断开发新职业、新专业和新课程。鼓励和支持技工院校按规定充分利用和转化世界技能大赛资源和成果,进行课程开发、校本教材开发,完善教学评价体系,提升培养能力。

    16.强化合作交流。建立健全成渝技工教育定期会商机制,在招生合作、师资交流、专业共建、校企合作等方面探索新路径,实现资源共建共享。轮流举办“巴蜀工匠”杯技工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交流人才培养,共享竞赛成果。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和培养模式,引导技工院校与国外知名行业协会和院校合作,提高国际交流合作水平。结合“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办学。探索技工院校学生出国(境)短训、留学和校长、教师海外培训渠道,对发展中国家开展技工教育和技能培训援助。

专栏5:技教赋能行动

1.制定出台我市《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实施方案》

2.推进世界技能大赛重庆研究(研修)中心建设。

3.对标世赛标准开发标准校本教材5本。

4.每年互派一批校级领导、专业学科带头人、任课教师赴四川学习交流、挂职锻炼。

    (五)实施固本强基计划

    17.强化师资培养。推进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并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参与制定一体化教师标准,完善教师招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技工院校可在教职工总额中安排一定比例或者通过流动岗位等形式,用于面向社会和企业聘用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技工院校公开招聘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时,岗位所需条件可设置为专科毕业生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生或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对优秀高技能人才,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直接通过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到技工院校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任教。引进一批技工教育名师、一体化教师,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人才引进政策规定享受待遇。建立技工教育专家智库,畅通“教师进企业、大师进校园”双向流通,发挥优秀技能人才在技工院校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18.严格日常管理。强化教材建设国家事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要求,贯彻党和国家教材工作总体要求和《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落实《技工院校教材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推进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专业教学标准和教材建设紧密结合,丰富教材品种和形式、提高质量。参与实施教材开发更新和使用推进计划,认真执行部颁教学标准,完善规划教材目录,加强教材宣传和使用情况检查督导。修订完善“1+9”配套管理管理办法,修订技工院校设置标准,完善晋级和退出机制。修订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籍分类注册管理的制度并加强监督管理。调整改版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将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等信息在毕业证书上予以明确体现,为毕业生各项政策待遇落实提供支持。探索弹性学制、学分制管理,支持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业创新、竞赛活动。健全学校招生管理、教学管理、实习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完善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体系,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19.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学生心理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和网络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完善联防联控和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学生实习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加快发展学生实习实训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严禁向学生违规收取实习实训费用,加强学生实习权益保障。强化属地监管和学校主体职责,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完善联防联控和安全应急管理机制。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以及校舍、消防、治安防控、食堂、校车、实习实训、实验用危化品等安全管理规定,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着力化解影响学校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健全学校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

专栏6:固本强基计划

1.实施强师筑梦计划,加强与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合作,建立2—3个技工院校师资人才库。

2.实施名师引领计划,每年评选10名“技教名师”,符合条件的纳入重庆英才专项经费保障。

3.持续开展“专家带专业·大师带教师”活动,建立世赛冠军、技能大师、企业领军人才、劳动模范与技工院校教师互派交流机制。

4.推进优质教材和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加大新专业、新职业教材开发力度,规范教材编写、审核和使用管理。开发、遴选一批技工教育规划教材。

5.加快技工教育网建设与发展,促进共建共享。创建5所左右技工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与应用优秀院校。

6.实施一体化师资专项培训计划,争创1个左右一体化师资研修基地,构建技工院校师资研修平台。

7.定期举办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

8.建立完善技工院校发展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年度就业质量报告发布制度。

9.建立技工院校督导员队伍。

10.建立健全技工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本规划的组织实施,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条件,细化具体任务目标和推进措施,有序推进规划落实。充分依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等工作领导机制,协调加大技工教育整体领导支持力度,确保完成本地区规划任务。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从产业发展、经济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出发,将技工教育发展统一筹划,合理布局,协调实施。要加强与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及行业企业的协调配合,整合各类相关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社会合力,共同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或主管部门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技工教育发展。

    (三)落实监督指导。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完善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和绩效考核机制,实行动态跟踪指导,定期组织检查评估。定期总结规划实施工作,推广先进经验,认真研究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调整完善政策措施,抓好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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