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临床医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
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1〕27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各高校博管办,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高层次创新型医学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临床医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0〕21号)落地落实,将医学博士后人才打造成为引领支撑重庆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的先锋力量。现就做好临床医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培养目标。临床医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以培养高水平创新型、复合型临床医学拔尖人才为目标,以高水平医院和研究型大学联合培养为主要途径,坚持医学研究与临床实践相结合,规范化培训与博士后研究相融合,一流平台、一流导师和一流博士后相结合,着力培养具备扎实基础理论,创新能力和研究能力突出,能够站在临床医学理论和实践前沿,发现和解决临床医学重大和疑难问题,取得原创性成果的一流人才。
二、适度扩大招收数量。允许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职人员(以下简称“规培人员”)从事临床医学博士后研究工作。对在站临床医学博士后人数超过40人的设站单位,招收本单位临床医学博士毕业生进本单位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人数的比例放宽至50%。
三、发挥设站单位主体作用。有关设站单位要切实落实人才培养使用的主体责任,加强临床医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培养、考核、激励,同时做好博士后与规培人员融合培养,加大经费投入,细化培养方案,创新培养方式,强化服务保障。规培人员从事临床医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按照规定完成规范化培训和博士后科研任务,实施分类考核。要始终把培养质量放在第一位,为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备高水平合作导师,创造良好科研和临床实践条件,让他们在前沿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重大任务中经受锻炼。
四、加大倾斜支持。承担博士后培养任务的各单位要在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科研项目资助、国际交流、学术交流、出站流动、职称评定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特别是要对参加新冠疫情防控等重要任务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更多的倾斜,支持临床医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加速成长成才。
临床医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也是分类培养博士后的有效实践。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博士后科研站要与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创造性地做好临床医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工作,为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