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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聂代兵高级职称的通知
日期: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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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撤销聂代兵高级职称的通知

渝职改办〔2021〕212号


云阳县职改办:

    根据《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云阳县栖霞小学教师聂代兵职称申报有关情况的报告》(云人社文〔2020〕40号),聂代兵,现任云阳县栖霞小学教导处主任,经查,其2017年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时,申报材料中填写的班主任工作经历、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存在多处不属实,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职称。

    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聂代兵给予以下处理:撤销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理科类)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17年11月24日评审通过、渝职改办〔2017〕221号文件批准取得的高级教师职称,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黑名单”3年。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1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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