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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27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

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

申报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1〕25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148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以下简称“工程师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29日前。

    二、申报条件

    工程师基地按工程技术专业分类,主要设在高等院校,采取分期分批分类的方式建设,具体条件如下:

    (一)有依法经核准登记或批准成立的具有培训资质的施教机构,具有丰富的培训培养经验,取得了扎实突出的培训培养效果。

    (二)有与所承担的培养、培训、评价任务相适应且相对稳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三)有与所承担的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固定培训场所、教学设备、实训设施或实训合作单位。

    (四)有健全的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专职管理人员。

    (五)与相关行业协会、学会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三、认定程序

    (一)申请。填写《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一式四份。按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21年10月29日前连同相关材料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1份。

    (二)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三)评估。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出具评估意见。

    (四)认定。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根据初审和评估意见,综合评价并确定拟入选基地。

    (五)公示。拟入选基地名单同时在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命名。经公示无异议,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联合发文命名并授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范真、徐恒,88152487、86868884(传真)

    电子邮箱:476641503@qq.com


    附件: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申请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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