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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表彰和复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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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重庆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

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表彰

和复查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2021〕305号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宣传、文明、人力社保部门,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展示近年来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文明办决定开展新一届重庆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表彰和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为根本任务,以评选表彰为契机,持续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切实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凝聚干部群众精神力量,形成文明和谐社会风尚,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全市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和良好社会环境。

    二、表彰项目和名额

    本届共评选表彰重庆市文明城市1个、重庆市文明村镇150个、重庆市文明单位200个(含重庆市文明风景旅游区20个)、重庆市文明家庭100户、重庆市文明校园150所。

    本次评选表彰按照“突出创建、注重平时、优中选优”原则,实行差额评选。各区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各单位在推荐名额内推荐候选对象(附件1)。

    三、做好新一届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评选的申报推荐和复查工作

    (一)重庆市文明城市评选和复查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按照《重庆市文明城市推荐评选和复查办法》(附件2)做好重庆市文明城市评选和复查工作。请各区县文明委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综合推荐(复查)报告、《重庆市文明城市申报表》(附件3)或《重庆市文明城市复查申报表》(附件4)、《2021年重庆市实地考察场所信息表》(通过“重庆市全国文明城市微信群”下载)的电子件和纸质件(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同佐证材料电子件一并报送至市委宣传部文明协调处(联系人:赵崇斌,电话:63898902,地址: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邮编:400015,邮箱:cqswmb_xtc@126.com)。

    (二)重庆市文明村镇评选和复查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按照《重庆市文明村镇推荐评选和复查办法》(附件5)做好重庆市文明村镇评选和复查工作。请各区县文明委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综合推荐(复查)报告、《重庆市文明村镇申报表》(附件6)、《重庆市文明村镇复查申报表》(附件7)的电子件和纸质件(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同佐证材料电子件一并报送至市委宣传部文明秘书处(联系人:周建华,电话:63895227,地址: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邮编:400015,邮箱:cq63898304@126.com)。

    (三)重庆市文明单位评选和复查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按照《重庆市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和复查办法》(附件8)做好重庆市文明单位评选和复查工作。请各区县文明委及市级相关部门或单位党委(党组)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综合推荐(复查)报告、《重庆市文明单位申报表》(附件9)、《重庆市文明单位复查申报表》(附件10)的电子件和纸质件(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同佐证材料电子件一并报送至市委宣传部文明协调处(文明单位联系人:阙克俭,电话:63897274,地址: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邮编:400015,邮箱:cqswmb_xtc@126.com;文明风景旅游区联系人:李朗,电话:63899835,邮箱:cqwcnr@126.com)。

    (四)重庆市文明家庭评选和复查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按照《重庆市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和复查办法》(附件11)做好重庆市文明家庭评选和复查工作。请各区县文明委和市妇联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综合推荐(复查)报告、《重庆市文明家庭申报表》(附件12)、《重庆市文明家庭复查申报表》(附件13)的电子件和纸质件(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同佐证材料电子件一并报送至市委宣传部文明秘书处(联系人:周建华,电话:63895227,地址: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邮编:400015,邮箱:cq63898304@126.com)。

    (五)重庆市文明校园评选和复查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按照《重庆市文明校园推荐评选和复查办法》(附件14)做好重庆市文明校园评选和复查工作。请各区县文明委、市教委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综合推荐(复查)报告、《重庆市文明校园申报表》(附件15)、《重庆市文明校园复查申报表》(附件16)电子件和纸质件(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同佐证材料电子件一并报送至市委宣传部未成年人工作处(联系人:李朗,电话:63899835,地址: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邮编:400015,邮箱:cqwcnr@126.com)。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区县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广泛发动,坚持从严把关、优中选优,真正把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明显、群众高度认可、具有示范作用的候选对象推选出来。

    (二)严肃评选纪律。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评选过程风清气正,评选结果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检验。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或荣誉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三)重在推动工作。要以推荐评选为契机,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媒介,大力宣传先进经验,扩大社会影响力。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加强对候选对象的工作指导,力戒形式主义,强化舆论引导,真正使评选过程成为提升创建水平的过程、群众共建共享的过程、求真务实为民惠民的过程。

    (四)及时规范报送。报送市文明委的材料应包括综合推荐(复查)报告、申报表、复查表(一式2份)和佐证材料,分别按要求报送相关处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其中,综合推荐(复查)报告应概述申报、公示、征求意见、复查等基本情况;佐证材料为反映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的电子图册。报送纸质材料及电子邮件,请注明“××区县(或单位)××材料”。


    附件:1.重庆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推荐名额分配表

    2.重庆市文明城市推荐评选和复查办法

    3.重庆市文明城市申报表

    4.重庆市文明城市复查申报表

    5.重庆市文明村镇推荐评选和复查办法

    6.重庆市文明村镇申报表

    7.重庆市文明村镇复查申报表

    8.重庆市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和复查办法

    9.重庆市文明单位申报表

    10.重庆市文明单位复查申报表

    11.重庆市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和复查办法

    12.重庆市文明家庭申报表

    13.重庆市文明家庭复查申报表

    14.重庆市文明校园推荐评选和复查办法

    15.重庆市文明校园申报表

    16.重庆市文明校园复查申报表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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