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体育局
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体育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渝人社发〔2020〕9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事务和社会服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育局,市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体育部门和广大体育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努力提高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创建体育强市步伐,为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奋力实现体育强国建设目标贡献出智慧和力量。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市体育局决定开展重庆市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简称区县)体育工作部门及内设机构,及辖区内相关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市属高等院校体育工作部门;全市各级体育类社团组织、体育产业单位;市体育局各直属单位及其内设机构。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以上单位在职从事体育相关工作的人员。
2016年以来已获得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不参加本次相应评选。市体育局机关处室及工作人员不参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表彰名额
全市体育系统拟表彰先进集体40个,先进个人80名。
本次评选表彰实行差额推荐。各区县可各推荐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3名,其他单位可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各1名,推荐人选须进行排序。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2.业绩突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实施重庆体育“1+5+1”行动计划,加快创建体育强市建设。紧密围绕新时期我市体育工作的中心任务,在全面从严治党、体育公共服务、全民健身、竞技训练备战、后备人才培养、产业发展、体育科研、基础设施建设、体育文化宣传以及信息化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3.队伍过硬。注重加强队伍建设,有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领、作风上过得硬的体育工作者队伍。内部管理科学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体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国家法律法规。近5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重大问题,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影响恶劣的投诉、上访及媒体曝光事件。
(二)先进个人
1.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爱岗敬业。热爱体育事业和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好,综合能力强,勇于开拓进取,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3.成绩突出。在全面从严治党、体育公共服务、全民健身、竞技训练备战、后备人才培养、产业发展、体育科研、基础设施建设、体育文化宣传以及信息化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人员的,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4.作风过硬。严守纪律规矩,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公道,廉洁奉公,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从事体育工作5年(含)以上。
三、组织领导
成立重庆市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市体育局、市人力社保局有关领导同志组成,负责统筹协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人事处,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
四、评选程序
(一)逐级推荐审核。推荐对象由各地各单位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产生。各地各单位对拟推荐对象,要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初审、征求纪委监委和卫生健康部门意见无异议后,以适当形式在本地区和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二)按时填报材料。规范填写《重庆市体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重庆市体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先进集体推荐情况汇总表》《先进个人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6)各一式3份、公示材料1份,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逾期未送达视为弃权。
(三)领导小组评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方面对各地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集中评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建议名单,经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实施表彰。
五、奖励办法和成果运用
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原则。印发表彰决定并结合有关会议举行颁奖仪式,对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对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一次性奖金。同时,将本次评选表彰结果作为我市向中央有关部门推荐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基本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握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握评选范围和条件,做到好中选优,切实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坚决防止“带病”评选。
(二)坚持面向基层。各地各单位推荐先进个人时,要重点推荐在基层一线、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推荐先进个人数量为1名时,必须为处级干部以下人员(包括科长、一级主任科员、七级职员及以下人员),推荐2名时,其中至少有1名为处级干部以下人员,否则视为弃权。
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及以上单位和市管干部不作为评选表彰对象;处级干部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表彰总数的20%。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开展推荐工作的单位,取消其本次和下一次参评资格。对评选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等违规违纪行为,建议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联系人:郑晟华、黄洪涛;联系电话:61665125,61665122,61665140(同传真);电子邮箱:110454801@qq.com;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3号221室(市体育局人事处);邮政编码:400015。
联系人:郭彦君;联系电话:88979849,88152785(传真);电子邮箱:17026818@qq.com;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北区1301室(市人力社保局表彰奖励处);邮政编码:401120。
附件:1.重庆市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重庆市体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3.重庆市体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4.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5.先进集体推荐情况汇总表
6.先进个人推荐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