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忠县白石镇巴营小学教师方文智“吃空饷”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渝人社〔2019〕2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干部)处,市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组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6〕6号)印发以来,我市迅速贯彻落实,健全规章制度,拟制对照清单,狠抓问题整改,严肃查处问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不按规定核减工资待遇、不按规定及时中止人事关系”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从巡视审计、专项督查、群众举报的情况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工作人员无故脱岗、请人代岗、弄虚作假,“吃空饷”问题时有发生。现将忠县白石镇巴营小学教师方文智“吃空饷”问题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方文智,男,1972年7月生,大专文化,1991年7月忠县师范学校毕业,1991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忠县白石镇巴营小学,巴营小学所属梅坝村小学、黄家教学点任教。2018年10月9日申请辞聘。
经查,2013年9月至2015年7月,方文智在巴营小学任教期间以各种理由长期请假,超过规定时间未按规定核减工资待遇;2015年9月至2018年10月,方文智在巴营小学校黄家教学点任教期间长期脱岗,私自聘请退休教师代课,正常领取工资待遇,属于个人“吃空饷”行为。经忠县纪委监委、忠县人力社保局等部门研究决定,对方文智及相关责任人、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
一、由忠县白石镇巴营小学与方文智解除聘用合同,追回方文智2013年9月至2015年7月因事假应扣发的费用1265元,2015年8月至2018年10月违规领取的工资、津补贴和其他费用291192.12元,共计292457.12元。
二、给予巴营小学黄家教学点负责人刘建红免职并调整工作岗位处理;对2013年9月至2016年8月时任巴营小学校长的冉武群(已于2018年9月因其他原因被免去领导职务)进行诫勉谈话;对巴营小学分管人事工作副校长张长清进行诫勉谈话;给予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时任巴营小学校长万书权(已于2017年9月因其他原因被免去领导职务)通报批评;给予现任巴营小学校长李毅通报批评。县纪委监委对县委教育党工委、县教委领导班子进行约谈提醒。
三、忠县编办核减白石镇巴营小学空缺编制3个,忠县财政局核减白石镇巴营小学经费预算,忠县纪委监委、忠县人力社保局对方文智“吃空饷”问题予以全县通报。
这起典型案例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心存侥幸、无视纪律、顶风违纪;少数领导干部作风不实、漠视责任、无视监督;个别单位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担当不够;个别部门、个别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措施不实、运行不畅、存在漏洞。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单位日常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严格人事管理、严格工资发放、严格离岗人员管理、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吃空饷”问题苗头,要抓早抓小,及时依法依规处置。各级组织、机构编制、财政和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配合,积极争取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支持,完善规章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加大惩处力度,对长期脱岗、弄虚作假、知情不报、隐匿瞒报等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真正从源头上杜绝“吃空饷”问题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