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81XW/2024-022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18-12-24 |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81XW/2024-022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发布日期 ] | 2018-12-24 |
[ 成文日期 ] |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重庆市铜梁区2018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有关内容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加强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建设,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铜工作,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后,现对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2018年四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人才部分招聘条件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将区人民医院医学岗位、区中医院医学岗位、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产科医师岗位年龄要求由“35周岁及以下”修改为“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其余条件不变。
由此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