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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81XW/2024-0219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8-12-17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81XW/2024-0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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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发布日期 ] 2018-12-17
[ 成文日期 ]
涪陵区2018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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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2018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和要求,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涪陵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共拟招聘人数19名,分别为:

    1.涪陵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1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

    2.涪陵区乡镇事业单位从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考试招聘1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名额、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其中报考涪陵区乡镇事业单位(附件2)的招聘范围为:涪陵区2015年选聘、在村3年服务期满、现仍在岗且综合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下列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涪陵区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1.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3)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二)报名时间:2019年1月5日—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人力流动科(413室)。

    联系人:刘老师、况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72232700、023-72252353。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

    2.报考附件1中招聘岗位的考生另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4日);

    3.报考附件2中招聘岗位的考生另需提供所在服务乡镇(街道)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4.若委托他人报名的人员,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涪陵区2018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现场发放),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

    1.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报考附件1中招聘岗位的考生按每人每科50元、共缴纳100元笔试考务费。

    2.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报考附件2中招聘岗位的考生按每人每科50元,共缴纳50元笔试考务费。

    (六)开考比例:

    1.附件1中的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退还笔试考务费。

    2.附件2中的招聘岗位不限制笔试开考比例。

    (七)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领取《准考证》,并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领取《准考证》地点: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一号楼413办公室)。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报名截止1-2个工作日内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区人力社保局版块中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fl.gov.cn/Cn/Fwbm/gggs_list.asplmdm=116001)公布。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科目:

    (1)附件1中的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两科总分值2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的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笔试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2)附件2中的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

    3.笔试时间:2019年1月12日,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等相关信息: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2个工作日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区人力社保局版块中公告公示栏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1)报考附件1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方式为实际操作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其中,实际操作测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其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面试成绩=实际操作测试×60%+结构化面试×40%。实际操作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

    (2)报考附件2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3)实际操作测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分值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

    (4)结构化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分值为100分。即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及地点:

    实际操作测试时间:2019年1月1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结构化面试时间:2019年1月2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报考附件1中的招聘岗位的考生,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的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该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拟招聘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达到招聘岗位面试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岗位名额(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处理)。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招聘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实际操作测试或结构化面试的,若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报考附件2中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5.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官对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由该面试考官组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报涪陵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6.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公布。

    六、体检

    报考附件1中的招聘岗位的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学历、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试讲成绩确定(下同)。若上述情况和成绩均相同,则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按加试的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报考附件2中的招聘岗位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统一时间为2019年1月2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涪陵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附件1中招聘岗位的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其缺额按报考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报考附件2中招聘岗位的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以及体检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选择聘用单位

    报考附件1中招聘岗位的考生,涪陵广播电视大学即为最终聘用单位。

    报考附件2中招聘岗位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选岗顺序。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报考附件1中的招聘岗位的考生,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涪陵区人民政府网区人力社保局版块中公告公示栏、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准考证号、总成绩、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报涪陵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我区工作满5年方能流动;未满规定服务期的,解除人事关系,并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涪陵区人民政府网区人力社保局版块中公告公示栏查看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1.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72232700。



    附件:

    1.涪陵区2018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涪陵区从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岗位一览表

    3.教育部颁布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

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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